郡、州建置,始设于东汉建安五年(200),相继沿设郡、州、府、署,至1950年撤销专署,历时1750年。最大辖境为东汉建安十八年(213)的左冯翊,东自黄河,西至泾河,北据韩城、黄龙、宜君、旬邑一线,南沿渭水,周境约1500里,东西长约400余里。历时较悠久的为同州,始设于西魏元钦三年(554),以地处古国,故名同州。历代沿设,迄于民国二年(1913)撤销,历时1400多年。
郡、州和县级行政建置沿革:
夏代(约前21~前16世纪),属雍州西河侯国地(见《竹书纪年》)。
商代(约前16~前11世纪),属芮国地。
西周时(前11世纪~前771)东部属南芮国(1929年赵渡镇曾出土过芮公鼎)。西部属同国。
春秋时期(前770~前476),诸侯称霸,狄戎交侵。东周初,大荔戎族部落侵入境内,灭据芮,于老朝邑城东筑王城,称大荔戎国,附属晋国。秦穆公十五年(前645),秦晋韩原之战,秦虏晋君,晋遂献河西八城(郑、武城、阴晋、芮、王城、北徵、新城、少梁)予秦,地遂属秦。秦穆公二十年(前640)又灭梁、芮。
战国时期(前475~前221),秦厉共公十六年(前461),秦灭大荔戎国,取王城,筑高垒以临晋国,设临晋县。魏文侯十六年(前430)伐秦,重筑临晋城,地又属魏。魏武侯十二年(前385)魏乘秦内乱而尽夺河西地。秦商鞅变法图强,又多次大举攻魏,终于秦惠文王八年(前330),魏因连战失利而又献河西地。临晋复属秦。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临晋南部分设德县,隶属内史(郡)。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楚项当权时,地属塞国。二年(前205)临晋、德县(曾赐作周勃食邑),同隶河上郡。九年(前198)改隶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内史分左右,又改隶分设的左内史。太初元年(前104)又改隶新设的左冯翊。新莽时(9~23),临晋改为监晋,德更名德,属列尉大夫辖县。
东汉建武二年(26)撤并监晋、德,复设临晋县,仍隶左冯翊。建安五年(200)县治由王城迁设今大荔城,左冯翊(郡)亦由高陵迁治临晋,郡、县同治一城。郡隶雍州,辖5县(详见州郡沿革表以下同)。建安十八年(213)将高陵的左内史并入左冯翊(郡),仍治临晋,隶雍州,辖12县。
三国曹魏黄初元年(220)左冯翊改名冯翊郡,仍治临晋,隶雍州,辖9县、1护军。
西晋武帝末年,改临晋为大荔县。东晋前赵、后赵、前秦、后秦时(318~415)仍沿称大荔。后秦永和至夏昌武年间(416~425)复名临晋,隶冯翊郡。西晋至东晋前赵、后赵时,冯翊郡隶雍州,辖8县、1护军;前秦(改属司隶)、后秦至夏(351~425),辖6县、4护军。
南北朝北魏神四年(431),冯翊郡缩辖3县。至太和十一年(487)改行州、郡、县行政建置,迁设华州治于李润堡(今大荔北、为后秦兵戍重镇),辖3郡、13县。又分临晋为两县,西部为华阴县,隶华山郡,东部为南五泉,隶澄城郡。景明初,又移华州治于今大荔城。并迁设华山郡于此,使州、郡、县同于一城。至西魏大统六年(540),华山郡(移治郑县)改名武乡郡。华阴县改名武乡县,以隶武乡郡。南五泉改为朝邑县,以隶澄城郡。元钦三年(554)撤销华州,改设同州·下辖武乡、澄城2郡、8县。北周沿设同州,仅辖2郡、4县。
隋开皇三年(503),实行州、县制,废武乡郡,保留同州,直辖9县。大业三年(607),同州改为冯翊郡,改隶新设的司隶刺史,辖8县。并改武乡为冯翊县,连同朝邑县均属冯翊郡。
唐武德元年(618),废冯翊郡复设同州。武德三年(620),朝邑分设河滨县。武德六年(623),跨两县分设沙苑监。武德九年(626)又分冯翊设临沮县。彼时境内分设4县1监,统隶同州。贞观元年(627),河滨并入朝邑,临沮并入冯翊。同州隶属于新设的关内道,辖7县、1监。贞观八年(634)又以韩城、邰阳、河西(合阳东地)属同州,辖9县、1监。开元二十一年(733)同州改隶新设的京畿道。天宝元年(742)同州改为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又改为同州。乾元三年(760),朝邑改名河西县,移治盐坊,改隶河中府。大历五年(770),复设朝邑县,并跨河东(永济)地分设河西县。
五代时期(907~960),沿设同州,辖6县、1监(后梁同州辖有同官、白水、奉先,后唐他属,却以韩城、澄城、郃阳属同州)。冯翊、朝邑属同州辖县。
北宋初,同州隶关西道。至道三年(977),改行路、府(州、军)、县制,同州改隶陕西路京兆府。熙宁五年(1072)又改隶永兴军路京兆府,同州辖6县、1监(乾德三年改设牧马监)。冯翊、朝邑和牧马监统属同州。
金皇统二年(1142),同州改隶京兆府路,辖6县、1监。冯翊、朝邑并牧马监仍属同州。
元初,实行省、路、府(州)、县制。至元十六年(1279),京兆府路改设安西路,皇庆元年又改为奉元路。同州先后曾属陕西行中书省、京兆府路、安西路和奉元路。早在至元六年(1269),废冯翊县,地归同州直辖,同州仅辖5县。
明洪武二年(1369),奉元路改为西安府。九年(1376),府上设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同州归其统属,仍辖5县。
清康熙五年(1666)改行省、道、府(直隶州、厅)、县制,设陕西省、潼商道。雍正三年(1725),同州升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又升同州府,并附廓设大荔县,隶属陕西省、潼商道,统辖十城,即:二华(华阴、华州)、关(潼关)、大(大荔)、水(白水),三城(韩城、澄城、蒲城)、朝(朝邑)、合阳。
中华民国二年(1913)撤销同州府,大荔、朝邑属陕西省关中道辖县。
民国十八年(1929),在朝邑东滩分设平民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关中道,大、朝、平由陕西省直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大荔城设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辖12县。大、朝、平属八区专署辖县。
1949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驻大荔,辖8县。大、朝、平属大荔分区。
1950年5月,撤销平民县,并入朝邑县。并撤销大荔分区。
1956年9月,渭南专区撤销后,又由省直辖。
1958年12月,撤销朝邑县,合并为大荔县。又将澄城县醍醐、寺前、业善、韦庄公社和蒲城县永丰公社划归大荔县。
1961年8月,复归澄城、蒲城上述辖地,大荔复由渭南专区(1969年改称地区)辖属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