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负责退伍军人的联络事宜,服务好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退伍军人专职联络员是为了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群体,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从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合同制岗位。
报名退伍军人专职联络员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0岁;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不限制专业;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群众观念,愿意热心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具有吃苦耐劳、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属于编制外合同人员,由各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裁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用工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就会正式聘用。
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薪资待遇是按所在县区最低工资的2.5确定,拥有10%的绩效考核奖励,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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