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溃疡性结肠炎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全国中医学会肛肠学会,1987年制定的“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诊断分型及治疗标准”。  (1)临床方面:具有慢性腹泻、粘液便、血便、腹痛,呈慢性反复性发作性或持续性,伴有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少数患者仅有便秘或不出现血便。既往史体检中要注意关节、口腔、眼、浆膜、皮肤、肝脾等肠外的临床表现。  (2)乙状结肠或纤维结肠镜检查可见:①受累结肠粘膜呈现多发性浅表溃疡,伴有充血、水肿;病变多由直肠起始,往往累及结肠,呈弥漫性分布。②肠粘膜外观粗糙不平,呈现细颗粒状,组织脆弱易于出血,或可覆盖有浓性分泌物,似一层薄苔附着。③结肠袋往往变平或变钝,以至纽袋消失,有时可见到多个大小不等的假息肉。④结肠粘膜活检病理变化呈现炎性反应,同时常可见到粘膜糜烂,隐窝脓肿,结肠腺体排列异常及上皮改变。  (3)钡剂灌肠可见:①结肠肠管缩短,结肠袋消失,或结肠呈管状外观。②复发性溃疡或有多发性假息肉表现。③结肠粘膜粗糙、紊乱或见细颗粒样变化。  (4)病理检查:排除菌痢、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肠结核等特异性感染性结肠炎与肉芽肿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  (5)判断方法:①根据临床方面和乙状结肠镜或纤维结肠镜检查之(1)、(2)、(3)三项之一及(或)粘膜活检可诊断本病。②结合临床方面和钡剂灌肠有(1)、(2)、(3)三项之一者可以诊断本病。③临床表现不典型,但有典型的肠镜检查或钡剂灌肠典型改变者,诊断成立。④临床方面有典型症状或有典型既往史,而此次乙状结肠镜、纤维结肠镜或钡剂灌肠检查无典型变化者,应列为“疑诊”,应予追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