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anshi zhi fu
中国古代在关塞要隘征收的通行税和在市场征收的商税的统称。约公元前21~前11世纪的夏、商时期,设关的目的是为了防暴和边境管理,只稽查有无违禁之物,而不税其贩卖之货,设市也是为沟通有无。只向商人存放货物的邸舍收取租金,而不税其所售物品。此即史称“关讥而不征,市廛而不税”(《礼记·王制》)。约公元前11世纪周王朝建立后,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开始于关卡商市设官收税。如东周时宋、齐等国在边关设各类官员负责管理启闭关卡、盘查进出关的货物并进行征税;西周末年,在集市设廛人负责征收市场的各种商税和其他赋税。这时的课征即为关市之赋了。中国古代的关税,在一个长时期内,主要属于国内关卡通行税性质,与近代关税属于入境税性质不完全相同。汉代的市税是分别在贾市、集市和边境的关市征收。征市租,多属于交易税性质。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开始在广州设市舶使掌管对外国商货的征税。五代至宋、明时期,商税课征品目日广,征收日严,有藏匿者则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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