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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有机化工

基本有机化学工业的简称,也称基本有机合成工业,是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基础原料,主要生产各种有机原料的工业。

沿革

19世纪末期开始了碳化钙的电炉法工业生产,为以煤为基础原料,从乙炔合成基本有机产品创造了条件。至1910年前后,在德国实现了由乙炔制四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醛、醋酸等的工业生产,其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由乙炔合成的其他产品在德国相继投入生产。以煤为基础原料的另一条主要路线,是从合成气或一氧化碳合成基本有机产品,1923年合成甲醇在德国的成功,开始了以合成气作为一种工业合成原料的发展历史。随着石油炼制工业的发展,利用石油烃类原料合成有机产品一直受到注意。一方面由石油烃出发,经裂解制烯烃、制乙炔和转化为合成气等过程相继实现工业生产;另一方面,自1920年由丙烯合成异丙醇投入工业生产以后,以烯烃为起点的有机合成工业不断得到很大发展。以上说明基本有机化工从以煤为基础原料转向以石油烃类为基础原料,以及从以乙炔为原料的合成转向以烯烃为原料的合成。从总体来说,基本有机化工的很大一部分或主要部分也是常称的石油化工。

原料

基本有机化工的直接原料包括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乙炔、丙烯、C4以上脂肪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它们来源于石油、天然气和煤)。从原油、石油馏分或低碳烷烃的裂解气(见裂解气分离)、炼厂气,以及煤气,经过分离处理,可以制得用于不同目的的脂肪烃原料;从催化重整的重整汽油、烃类裂解的裂解汽油、以及煤干馏的煤焦油中,可以分离出芳烃原料;适当的石油馏分也可直接用作某些产品的原料;由湿性天然气可以分离出甲烷以外的其他低碳烷烃;从煤气化和天然气、炼厂气、石油馏分或原油的蒸汽转化或部分氧化可以制得合成气;由焦炭制得的碳化钙、或由天然气、石脑油裂解均能制得乙炔。此外,还可以从农林副产获得原料(见农林化工产品)。

产品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的品种繁多,按化学组成可分类如表。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很多物质含有两种以上的特定元素或两种以上的基团,它们常又按其主要特点划入某一类。

图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也可按所用原料分类:

(1)合成气系产品(见合成气)。

(2)甲烷系产品(见甲烷)。

(3)乙烯系产品(见乙烯)。

(4)丙烯系产品(见丙烯)。

(5)C4以上脂肪烃系产品(见碳四馏分;碳五馏分)。

(6)乙炔系产品(见乙炔)。

(7)芳烃系产品(见芳烃)。从以上每一类原料出发,都可制得一系列产品。

产品用途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的用途可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

(1)生产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塑料和其他高分子化工产品的原料,即聚合反应的单体;

(2)其他有机化学工业,包括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

(3)按产品所具性质用于某些直接消费,例如用作溶剂、冷冻剂、防冻剂、载热体、气体吸收剂,以及直接用于医药的麻醉剂、消毒剂等。由上可以看出基本有机化工的重要性,它是发展各种有机化学品生产的基础,是现代工业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