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ineiwa Huiyi(1954,1961)
[外文]:Geneva Conferences (1954 and 1961)
1954年和1961年两次在日内瓦召开的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以及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
1954年日内瓦会议根据1954年2月苏、美、英、法4国外长柏林会议决定, 于同年4月26日~7月21日召开。与会首席代表为外长级,中国总理兼外长周恩来出席了会议。讨论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两项内容。
朝鲜问题会议自4月27日~6月15日讨论了朝鲜问题。参加国有中国、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韩国以及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希腊、土耳其、哥伦比亚、菲律宾、泰国和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等。苏、英、泰3国首席代表轮流担任会议主席。
《朝鲜停战协定》(见朝鲜战争)签字后,美国公然违反协定,与韩国签订《共同防御条约》,继续增强军事力量,企图唆使韩国重新诉诸武力统一朝鲜。朝鲜和亚洲的和平受到严重的威胁,引起各国的严重关注。
朝、中、苏3国代表在会议上相互配合,分别提出了解决朝鲜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其基本主张是:在全朝鲜举行自由选举,组成统一的朝鲜政府。在选举前由南北双方的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在 6个月内在朝鲜境内撤退一切外国军队;有关国家作出保证和努力,及早促进朝鲜成为统一、独立和民主的国家。美国及其追随者主张单独在朝鲜北部举行选举;中国人民志愿军单方面从朝鲜撤退。虽经朝、中、苏代表团的一再努力,提出各种建议,以便达成协议,但美方纠集参加侵朝战争国家的代表团,发表了《共同宣言》,使朝鲜问题的讨论中断,未达成任何协议。
印度支那问题会议于 5月8日~7月21日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由中、苏、美、英、法、越南、高棉(今柬埔寨)、寮国(今老挝)及南越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有两个:
(1)关于在越南、寮国和高棉3国停止敌对行动问题;
(2)关于政治解决印支问题。开始,法、美及南越代表企图阻挠讨论第二个议题。但由于5月7日法军在奠边府战役中失败,改变了整个印支战场的局势,加上中、苏、越 3国代表据理力争,对方图谋未得逞。讨论中,英国首席代表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会议后期,新由P.孟戴斯-弗朗斯组阁的法国政府也表现了和解精神。会议最后就上述两个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印支三国交战双方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并发表了《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
协定和宣言均在法国承认印支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作出的。基本内容包括:立即停止三国的敌对行动,三国停战后将不得从境外进入增援性的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及各种武器弹药,但高棉和寮国为自己所需的武器弹药不在此限;由印度、波兰和加拿大三国组成国际监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察、监督三国停止敌对行动的实施;三国将分别举行自由普选,以实现各该国在民主基础上的统一。三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也不容许任何外国在它们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不容许被利用来恢复敌对行动或服务于侵略政策;法军在协定规定的时间内从三国领土上撤走;与会各方保证尊重三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其内政。美国拒绝在最后宣言上签字,并单独声明:美国将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妨碍上述协议的实施。
最后协议虽有某些不足之处,但会议对恢复印支和平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是印度支那人民为民族解放长期斗争的结果,有助于亚洲和平与缓和国际紧张局势。
1961年日内瓦会议讨论老挝问题的扩大会议。1961年5月16日~1962年7月23日在日内瓦召开。参加者有中、苏、美、英、法、印、波、越南、南越、柬、老、泰、缅。中国外长陈毅出席了会议。
1954年日内瓦会议结束后不久,美国背弃诺言,拼凑东南亚防御条约组织,公然把印支三国划入其所谓保护区。支持老挝叛乱集团,反对合法的老挝王国政府和老挝爱国战线党。1960年,在老挝挑起大规模内战,公开进行颠覆合法政府的活动,并准备直接入侵。1961年1月1日,柬埔寨国家元首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致函有关国家,建议召开一次扩大的日内瓦会议讨论老挝问题。同年4月24日,1954年日内瓦会议苏、英两主席正式决定召开这一会议,讨论有关维护1954年日内瓦协议和寻求恢复老挝和平途径问题。会议经过14个多月的激烈斗争,于1962年7月23日一致通过《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议定书》。两个文件重申1954年日内瓦会议协议中包括的尊重老挝主权、独立、统一、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其内政的原则;确认老挝走和平中立的道路,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不进入任何外国军队;要求所有有关国家不采取任何与上述原则或与这两个文件的其他规定不相符的行动。
这次会议对和平解决老挝问题及缓和印支与亚洲的紧张局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美国的侵略政策,日内瓦会议的有关协议均未得到全面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