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泊酚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麻醉诱导:建议在给药时调节剂量,观察患者反应直至麻醉起效。(1)一般用法:2.0-2.5mg/kg,每10秒约4ml(40mg)。(2)美国麻醉学会(ASA)手术病人全身评估Ⅲ-Ⅳ级患者:应减慢给药速率,每10秒约2ml(20mg)。
2.麻醉维持:持续输注或重复单次注射都能较好地达到所需浓度。(1)持续输注所需的给药速率在个体间有明显差异,通常为4-12mg/(kg·h)。(2)重复单次注射给药,应根据临床需要,一次给予2.5-5.0ml(25-50mg)。
3.重症监护(ICU)患者镇静:输注速率应根据所需要的镇静深度进行调节,通常为0.3-0.4mg/(kg·h)。
4.人工流产手术:术前以2.0mg/kg行麻醉诱导,术中患者若因疼痛有肢体活动时,可以追加0.5mg/kg的剂量。
5.辅助椎管内麻醉:0.5-2mg/(kg·h),连续输注。
老年人剂量超过55岁的患者,给药时应观察患者的反应,通常麻醉诱导所需的剂量较低。
儿童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一般不建议小儿使用本药,如必须使用,可参考以下用法:
1.麻醉诱导:建议缓慢给药直至麻醉起效,剂量应根据年龄和(或)体重调节:(1)超过8岁的多数病人约需2.5mg/kg。(2)ASAⅢ级和Ⅳ级患者建议用较低的剂量。
2.麻醉维持:持续输注或重复单次注射能维持所需麻醉深度,给药速率有明显个体差异,通常为9-15mg/(kg·h)。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全麻诱导:静脉注射2-2.5mg/kg,约每10秒钟40mg,直至诱导起效。
2.全麻维持:(1)静脉注射:根据需要按一次20-50mg增加剂量。(2)静脉滴注:6-12mg/(kg·h)。
3.麻醉监护(MAC)的镇静:6-9mg/(kg·h)或3-5分钟缓慢注射0.5mg/kg;维持量为1.5-4.5mg/(kg·h)或3-5分钟缓慢注射10mg或20mg。
4.ICU患者镇静:按5μg/(kg·min)静脉滴注,时间至少5分钟;之后按需要每5-10分钟增加5-10μg/(kg·min),直至达到预期的镇静水平;维持量为5-50μg/(kg·min)或更高。用药剂量和滴注速度应个体化。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衰竭患者能够耐受正常的诱导剂量,无需减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硬化患者不需要改变剂量,但用药后苏醒的时间可明显延长。
老年人剂量1.全麻诱导:静脉注射1-1.5mg/kg,约每10秒钟20mg,直至诱导起效。
2.全麻维持:静脉滴注3-6mg/(kg·h)。
3.麻醉监护(MAC)患者的镇静:剂量同健康成年人,但必须缓慢注射,不能弹丸式注射。
·其它疾病时剂量1.衰弱患者及ASAⅢ或Ⅳ级患者:同老年人剂量。
2.心脏病患者:(1)全麻诱导:静脉注射0.5-1.5mg/kg,约每10秒钟20mg,直至诱导起效。(2)全麻维持:如先静滴本药,剂量为6-9mg/(kg·h),并给予镇痛剂量的阿片类药物;如果本药在阿片类药物使用以后给予,则按3-6mg/(kg·h)给予。
3.神经系统疾病患者:(1)全麻诱导:静脉注射1-2mg/kg,每10秒钟20mg,直至诱导起效。(2)全麻维持:静脉滴注6-12mg/(kg·h)。
儿童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全麻诱导:剂量应个体化。在20-30秒内给予2.5-3.5mg/kg,高于成人(2-2.5mg/kg)的平均水平。
2.全麻维持:有效维持剂量为7.5-18mg/(kg·h)。
3.拟行短小手术的气管内插管麻醉:事前未给药者静脉滴注本药5.4mg/kg;事前使用咪达唑仑者静脉滴注本药3.6mg/kg。
4.MAC患者的镇静:先用负荷剂量1-2mg/kg后再按4.5-6mg/(kg·h)持续输注。密切监测镇静的深度和毒性反应。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不需要改变本药的诱导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硬化患者不需要改变维持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