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氯丙嗪的用法与用量

氯丙嗪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精神病:开始一日25-50mg,分2-3次服,逐渐增至一日300-450mg,症状减轻后再减到一日100-150mg。最大用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

2.呕吐:一次12.5-50mg。

·肌内注射

1.治疗精神病:一次25-100mg。极量一次100mg,一日400mg。

2.心力衰竭:小剂量肌注,一次5-10mg,一日1-2次。

3.用于呕吐:一次25-50mg。

·静脉给药

1.精神病:一次25-100mg,目前多用静脉滴注。极量一次100mg,一日400mg。

2.心力衰竭:用量同肌内注射项,静脉滴注时速度为0.5mg/min。

3.呕吐:同肌内注射。

4.冬眠疗法:用冬眠合剂静滴,用量根据病情而定。

老年人剂量

年老或体弱者口服、肌注或静注治疗精神病时,均应从小剂量开始,以后根据耐受情况缓慢增加用量。注射时尤应注意耐受情况,缓慢给药。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精神病:(1)对严重躁狂或急性精神紊乱的住院患者,推荐用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1-2日后可每半周增加25-50mg,直至患者安静并与医生合作为止。(2)对躁狂或精神紊乱不严重的住院患者,推荐用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然后逐渐加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通常为一日400mg。而对门诊患者,可采用一次10mg,一日3-4次或一次25mg,一日2-3次的用法。(3)对精神分裂症的门诊患者,通常一日50-400mg。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的用量为一日200-1600mg。起始剂量通常为一日100-200mg,然后逐渐增加用量。(4)对新近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在症状得到控制后应持续服用抗精神病药至少1年。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时,应持续服用维持用量的抗精神病药最少5年。

2.恶心、呕吐:推荐用量为一次10-25mg,根据需要每4-6小时给药1次,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用量。

3.手术前的恐惧:推荐术前2-3小时服用25-50mg。

4.顽固性呃逆:推荐一次25-50mg,一日3-4次。如果呃逆持续2-3日,应肌内注射氯丙嗪50mg。如症状仍然存在,可用氯丙嗪25-50mg溶于500-10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患者应平卧于床,密切测量血压。

5.急性间歇性血卟啉病:一次25-50mg,一日3-4次。数周后可停药或用维持量。

·肌内注射

1.精神性疾病:对患有严重躁狂或急性精神紊乱的住院患者,推荐用量为25mg,必要时可在1小时内再注射25-50mg。以后肌注量可在数日内逐渐增至一次最大剂量400mg,酌情可以每4-6小时肌注1次,直到症状得以控制。通常用量为一日500mg。

2.恶心、呕吐:推荐用量为25mg。如没有发生低血压,可每3-4小时给予25-50mg,直到呕吐停止。然后应进行口服治疗。在手术期间治疗恶心和呕吐,推荐用量为12.5mg,必要时可30分钟重复肌注1次。

3.手术前的恐惧:手术前1-2小时肌注12.5-25mg。

4.顽固性呃逆:见口服给药项。

5.急性间歇性血卟啉病:肌注一次25mg,一日3-4次,直至可口服给药为止。

6.破伤风:一次25-50mg,一日3-4次,并与巴比妥类药物合用。给药总量和给药频率应根据患者的反应决定,应从小剂量开始并逐渐加量。

·静脉给药 静脉给药具有很强的刺激性,因此不作推荐。建议静脉给药只用于顽固性呃逆、外科手术或破伤风,并密切监测血压。

1.破伤风:推荐用量为25-50mg,至少稀释至1mg/ml,并以1mg/min的速度给药。

2.外科手术过程中治疗恶心和呕吐:推荐用量为一次2mg,间隔时间为2分钟。总量不能超过25mg。稀释至1mg/ml(25mg与24ml氯化钠注射液混合)。

3.偏头痛:在一项回顾性研究报道中,静脉给予氯丙嗪5-50mg(平均22mg)对治疗急性偏头痛有效,然而要全面评价治疗效果,还应开展前瞻性和随机性研究。

·直肠给药 恶心和呕吐:使用栓剂,用量为一次100mg,根据需要每6-8小时给药1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肾衰竭时不需要特别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对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考虑减少用量。

老年人剂量

年老体弱者应接受正常成人用量的1/3或1/2。这类患者的维持量常为300mg或更少。用量大于1000mg通常不能带来任何好处,相反还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透析时剂量

在透析过程中不需要特别调整剂量。

儿童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治疗严重的行为问题:0.55mg/kg,根据需要每4-6小时1次。对住院儿童的极量为一日50-100mg;年龄较大的儿童极量为一日200mg。尚无证据表明用量超过500mg能够提高疗效。

2.治疗恶心和呕吐:0.55mg/kg,每4-6小时1次。另有资料推荐,年龄在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儿童可根据需要每4-6小时给予0.5-1mg/kg的口服剂量。

3.治疗手术前恐惧:推荐剂量为0.55mg/kg,术前2-3小时给药。年龄较大的儿童可能需要一日200mg或更大的剂量。

·肌内注射

1.治疗严重的行为问题:推荐剂量为0.55mg/kg,根据需要每6-8小时给药1次。住院患者中年龄小于5岁(或体重小于22.7kg)的儿童一日最大用量为40mg,年龄在5-12岁间(或体重在22.7-45.5kg间)的儿童的一日最大用量为75mg。

2.治疗恶心和呕吐时:推荐用量为0.55mg/kg,根据需要每6-8小时1次。药物作用可持续12小时。6个月至5岁儿童的极量为一日40mg,5-12岁儿童的极量为一日75mg,严重病例除外。在手术过程中推荐的肌注量是0.275mg/kg。如有必要,且无低血压发生时,可在30分钟后重复给药1次。另有资料建议,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儿童每6-8小时静注或肌注0.5-1mg/kg。低于5岁(或体重轻于22.7kg)的儿童的极量为一日40mg。5-12岁间(或体重在22.7-45.5kg之间)儿童的极量为一日75mg。

3.手术前的恐惧:0.55mg/kg,术前1-2小时给药。

4.治疗破伤风:0.55mg/kg,每6-8小时1次。体重在22.7kg以内的儿童极量为一日40mg,体重在22.7-45.5kg之间的极量为一日75mg;严重病例例外。

5.治疗精神性疾病: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患儿,建议每6-8小时静注或肌注0.5-1mg/kg。5岁以下或体重小于22.7kg的儿童极量为一日40mg。5-12岁或体重为22.7-45.5kg的儿童的极量为一日75mg。

·静脉注射

1.手术过程中治疗恶心和呕吐:推荐用量为一次1mg,每2分钟1次。6个月至5岁(或体重为22.7kg)的儿童极量为一日40mg;5-12岁儿童(或体重为22.7-45.5kg)的极量为一日75mg,严重病例例外。另有资料建议,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儿童,应每6-8小时静注或肌注0.5-1mg。5岁以下或体重少于22.7kg的儿童的极量是一日40mg。5-12岁或体重在22.7-45.5kg之间的儿童的极量为一日75mg。对小于17岁的儿童,氯丙嗪的最小稀释浓度是1mg/ml,并以0.5mg/min的速度给药。应严密监测,以防低血压。

2.治疗破伤风:用量同肌内注射相应项。药物至少应稀释到1mg/ml,并以0.1mg/min的滴速给药。

3.治疗精神性疾病:用量同肌内注射相应项。对儿童患者(小于17岁)氯丙嗪的最小稀释浓度是1mg/ml,并且以0.5mg/min的速度给药。应严密监测以防出现低血压。

·直肠给药

1.治疗严重行为问题:推荐直肠给药1.1mg/kg,根据需要每6-8小时给药1次。

2.治疗恶心和呕吐:推荐直肠给药1.1mg/kg,根据需要每6-8小时给药1次。另有资料建议,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儿童经直肠给药用量为1mg/kg,根据需要每6-8小时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