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aodongli
[外文]:labour power
人所具有的并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亦称劳动能力。它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劳动力是生产的能动性因素、主导因素,任何社会生产都不可能没有劳动力。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力的运用下,才能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发挥作用。马克思说:“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不仅如此,它还会由于自然界物质变换的破坏作用而解体。铁会生锈,木会腐朽。纱不用来织或编,会成为废棉。活劳动必须抓住这些东西,使它们由死复生,使它们从仅仅是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和起作用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7页)。但是,劳动力要在生产中发挥主导作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劳动者的年龄适合从事劳动,具备必要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或文化科学知识,有相应的生产资料供其使用,等等。劳动力的状况如何,对于生产力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原始社会的全体成员都从事体力劳动,某些原始的智力活动也是从属于体力劳动的,因而生产效率很低。后来,发生了社会分工,少数人专门从事脑力劳动,多数人从事体力劳动,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当代,脑力劳动的作用日益重要,在整个社会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和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中,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逐渐趋于接近和融合,预示着社会生产力将有更大的发展。
劳动力是任何社会中一切正常的成年人都具有的,但劳动力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发挥作用。劳动力当作商品来买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现象(见劳动力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不再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而是以主人翁的身份参加社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