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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力学

一般力学的一个分支,是用经过科学抽象的力学模型(如质点、刚体等)研究物体机械运动普遍规律的基础学科。理论力学通常分为静力学、运动学、动力学三部分。运动学只从几何角度研究物体的机械运动而不探求运动变化的原因。静力学和动力学都联系运动的物理原因──力,它们可合称为动理学。有些文献把kinetics和dynamics看成同义词而混用,因而两者都可译为动力学,或把其中之一译为运动力学。此外,有些书把运动学和动力学合并起来,将理论力学只分成静力学和动力学两部分。

理论力学依据一些由经验和实验建立起来的基本概念和反映理想物体运动基本规律的公理、定律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例如,静力学可由五条静力学公理演绎而成;动力学是以牛顿运动定律、万有引力定律(见万有引力)为研究基础的。理论力学的另一特点是广泛采用数学工具,进行数学演绎,从而导出各种以数学形式表达的普遍定理和结论。

有人认为变形体力学(如弹性力学、流体力学等)也应包括在理论力学之内。但是,由于变形体力学发展迅速,内容繁多,为了教学和编书的需要,目前在中国采用狭义的理论力学定义,即不把变形体力学列入理论力学和一般力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