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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卧儿王朝

1526~1858年统治南亚次大陆绝大部分地区的伊斯兰教封建王朝。

王朝的兴衰

1526年,中亚封建主蒙古-突厥族后裔巴布尔入侵印度。在第一次帕尼巴特战役中战胜洛迪苏丹,宣布为印度斯坦皇帝,标志着莫卧儿王朝统治印度的开始。之后,巴布尔又经过1527年的坎努战役和1529年的戈格拉战役,统一了北印度。1530年,胡马雍继位(1530~1556)。1540年,胡马雍在曲女城战役中为比哈尔阿富汗酋长舍尔沙击败,流亡波斯和阿富汗,莫卧儿王朝在印度的统治暂告中断。1555年,胡马雍重征印度平原,占领德里和亚格拉,恢复了莫卧儿王朝在印度的统治。1556年,阿克巴继位,实行了进步的内政改革,采取宽容的宗教政策,扩大了莫卧儿王朝统治印度的社会、政治基础。他建立中央集权制,开疆拓土,统一了次大陆广大地区,推动了印度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到查罕杰(1605~1627在位)和沙·贾汉(1628~1658在位)时代,莫卧儿王朝国势日盛。文化艺术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艺术特点,是民族传统与中亚及波斯艺术相结合,举世闻名的泰吉·玛哈尔陵,可以作其典型代表。(见彩图)

泰吉·玛哈尔陵

奥朗则布统治时期,向南印度进行军事扩张,王朝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南亚次大陆。但他强制推行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并恢复对印度教臣民迫害的政策,因而引起拉杰普特封建主、锡克教徒及马拉特人的激烈反抗。奥朗则布死后,各省总督纷纷独立割据,莫卧儿帝国陷于四分五裂。1740~1761年期间,德里的莫卧儿皇帝先后成为入侵印度的波斯人、阿富汗人及马拉特封建王公的傀儡,莫卧儿王朝名存实亡。1764年,莫卧儿皇帝阿拉姆沙在布克萨尔战役中投降英国东印度公司,莫卧儿王朝沦为英国殖民者的附庸,名义上存在到1858年。

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莫卧儿王朝通过阿克巴的内政改革,建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军事官僚政治体制。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由 4名重要的大臣辅助。他们是掌握军事的“米尔·巴克希”,主管宗教、司法的“萨德尔-乌斯-苏杜尔”,掌握财政、税务的“迪万”,管理工厂、仓库的“米尔·萨曼”。此外,还有私人秘书等重要官员。仍保留宰相“瓦齐尔”的职位,但无实权。

全国划分为15个“苏巴”(即省,奥朗则布时扩大到21个)。主管省政府的省督称“苏巴达尔”或“纳瓦布”,有 4名重要官员协助工作。各省的财政、税务和民事审判官“迪万”名义上由省督管辖,实际上起中央政府监视省督的作用。“帕尔加纳”(县)是农村行政的核心,其行政首长为“阿米勒”。省与县之间设置管辖若干县的“萨尔卡尔”(专区),由执行军事、行政、司法和警备任务的长官“福吉达尔”主管,他在贾吉尔达尔征收田赋时提供军事支持,镇压农民。(见彩图)

图

莫卧儿王朝的行政制度实行军事化。从阿克巴开始,将所有文武官吏分为38级,按军事方式编制,其俸禄按品级高低领有大小不等的贾吉尔──军事封建领地。

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

莫卧儿时期有 3种土地占有形式,即直属国王的封建领地、贾吉尔达尔的非世袭领地──贾吉尔和柴明达尔制的世袭领地。直属国王的封建领地约占全国耕地的1/2,主要在德里和亚格拉地区。其收入主要用于维持皇室、宫廷官员和卫队。

贾吉尔制度早在德里苏丹国家时期就已实施,那时称“伊克塔”。16~17世纪中叶,贾吉尔成为莫卧儿印度土地占有的基本形式。在查罕杰统治时,贾吉尔约占全国耕地的70%,贾吉尔的持有者称贾吉尔达尔。17世纪中叶,莫卧儿印度共有8210个贾吉尔达尔,分上中下三层,分布全国各地,上层68个,由王子和贵族组成,中层 587个,下层7555个。他们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贾吉尔达尔对其贾吉尔没有所有权,只有征收规定的田赋和名义上非法实际上合法的各种杂税的权利。贾吉尔达尔持有贾吉尔必须以服军役为条件。贾吉尔是非世袭的,甚至是非终身的。但是到奥朗则布统治时期,贾吉尔同柴明达尔制领地渐趋一致。

社会经济的发展

莫卧儿社会仍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业中商品生产扩大,出现商品粮和棉花、生丝、蓝靛、烟草等经济作物的专业化产区,产品远销欧亚市场。

莫卧儿时期的手工业十分发达,主要手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超过当时欧洲先进国家。手工业生产的主要形式是封建制经济的作坊和家庭手工业,大型官营作坊的优质产品主要为满足宫廷和贵族奢侈生活的需要,其次才供出口。在一些港口城市,包买商通过预付款项、提供原料并收购其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手工业者的小型作坊的生产,但尚未出现先进的工场手工业。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商业和外贸的发展。16~18世纪印度的一些主要城市虽仍是封建统治的政治中心和贵族的消费基地,但已开始起着工商业中心的作用。德里、亚格拉、拉合尔、阿默达巴德的城市规模可与当时北京、巴黎、伦敦相比。活跃的商业贸易逐步打破了各地区的闭塞隔绝状态。沿着陆路和水路商道形成许多区域性的国内市场。孟加拉和古吉拉特则是对外贸易最发达的地区,商船往来欧亚非各地及中国。

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的发展促使商人资本的兴起。拥有雄厚货币资本的钱商在各大城市开设钱庄、银行,经营存放款业务。发行期票和汇票。财力雄厚的班尼亚商人种姓充当皇室、贵族及官方的御用商人和财政金融经纪人。但印度这时期的商业资本尚未转化为资本主义性质的产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