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群体的涵义
1、社会群体的涵义
社会群体,指通过一定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结合起来并共同活动的人群集合体。社会群体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之一。
2、社会群体的本质
社会群体的本质在于其内部具有一定的结构,即由规范、地位和角色所构成的社会关系体系。
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群集合体都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如,剧场里的观众,公园里的游客,商场里的顾客等,他们虽然是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地点的一群人,但不是社会群体。
同样一类人,他们之间如果不发生社会互动,不进行密切的社会交往,就不能称作社会群体。相反,如果同龄人之间、同职业的人之间发生了稳定的、相当密切的交往活动,产生了有别于其它类型人的社会共同体,这种统计学上的群体也就成了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
老年人对社会的作用
老年人对社会的作用主要如下:
1、稳定社会结构
老年人是非常具有价值的一个群体,老年人的最重要的一个价值在于稳定这个社会的结构。当一个家里面有老年人在的话,这个家庭的凝聚力,相对比没有老年人的凝聚力要好。就用传统节日春节来说,如果家里面有老人,在全国各地的子女都会在春节的时候回到老人身边。
2、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家中如果是有老人和小孩的话,往往年轻人有责任有担当,相对来说生活也是比较稳定。一般轻易不会铤而走险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意义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是指老年人参加或从事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活动,这既是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又是满足老年人发展性需求和实现其他权益的重要途径。
政府在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人口老龄化、老龄化人口高龄化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也该家庭和社会带来新的变化。老龄问题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逾越的重大社会问题。老龄问题涉及面广,但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如何解决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和生活特殊需要问题;二是如何发挥老年人的潜力,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关于第一个问题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关于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余热问题,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学会”及各种行业性学会,如:“老年建设协会”、“老年科技工作协会”、“老年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为发挥老年的特殊作用提供了平台。各级协会、学会工作活跃、活动频繁、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虽然成绩是显著的,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对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工作方针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二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人口老龄化消极影响关注较多,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工作较为重视,而对老年人参与作用重视不够,人老智衰,老而无用的思想普遍存在。三是老年人的自身积极性、自觉性没有充分发挥,老年人退休养老、无需作为的思想普遍存在。四是发挥老年人作用的渠道不多,缺乏发挥余热、发挥作用的平台,针对上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人口发展战略高度去认识老年人参与社会问题,在充分发挥解决老年人生活待遇问题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的社会参与作用问题,要把蕴藏在老年人中的巨大潜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二、加强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夯实参与社会的基础加强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的学习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虽然老干部、老年教育、科技、医务工作者都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但当今社会政治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因此老年人参加社会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联系自身特长和优势找好切入点实现自我价值,投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去。三、老年人参与社会应遵循的几项原则老年人已离开了工作岗位,参与社会不同于在职期间,要适合老年人的特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要坚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保证健康原则。2、要坚持结合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的原则。老年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较深的专业知识。利用这些自身的优势轻松愉快的为和谐社会做贡献发挥余热。3、是坚持“主动参与不越位、热情服务部添乱”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四、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各级、各部门老年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有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组织起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作用,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