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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敬(1757~1817)

清代散文家。字子居,号简堂。阳湖(今江苏常州)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举人,在京师为教习,后历任新喻、瑞金两县知县。在任以廉洁、执法严、善治狱著名。因受人诬告,被劾去官。

恽敬早年从事考据、骈俪之学。后受桐城派影响,改治散文,但主张和桐城派不同;与同里张惠言、李兆洛,为同道,世称其文为阳湖派古文。桐城派专崇唐宋诸大家的散文,阳湖派要兼取骈文之长。恽敬嫌桐城派文内容薄弱,主张“文集之衰,当起之以百家”,要“通万方之略”及统“事物之颐”(《大云山房文稿》二集《自序》),就是要在文中兼及考据与经世之学。但考据非他所长,他的经世之学也缺少新鲜理论,因此所作文章内容驳杂,反而削弱了文学因素。他喜欢韩非、李斯之文,所作风格峻峭廉悍,颇有雄刚之气,而情韵不及桐城派。《三代因革论》、《西楚都彭城论》、《辨微论》、《上曹俪笙侍郎书》、《坚白斋诗集序》、《游翠微峰记》、《游庐山记》、《答伊扬州书》(一)(二)等可为代表。

著有《大云山房文稿》初集 4卷、二集 4卷、《言事》2卷、补编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