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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素

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也称环境基质。

组成

环境要素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包括水、大气、生物、阳光、岩石和土壤等要素。有的学者认为,环境要素不包括阳光。

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的结构单元又组成环境整体或环境系统。如由水组成水体,全部水体总称为水圈;由大气组成大气层,全部大气层总称为大气圈;由土壤构成农田、草地和林地等,由岩石构成岩体,全部岩石和土壤构成的固体壳层称为岩石圈(或土壤-岩石圈);由生物体组成生物群落,全部生物群集称为生物圈。阳光提供辐射能为其他要素所吸收。

特点

环境要素具有一些十分重要的特点。它们不仅制约着各环境要素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基本关系,而且是认识环境、评价环境、改造环境的基本依据。这些特点是:

(1)最小限制律:它是1840年德国化学家J.V.李比希提出的,20世纪初为英国科学家布莱克曼所发展而臻于完善。整个环境的质量,不能由环境诸要素的平均状况去决定,而是受环境诸要素中那个与最优状态差距最大的要素所控制。这就是说,环境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诸要素中处于“最低状态”那个要素,不能用其余的处于优良状态的环境要素去代替,去弥补。因此,在改造自然和改进环境质量时,必须对环境诸要素的优劣状态进行数值分类,循着由差到优的顺序,依次改造每个要素,使之均衡地达到最佳状态。

(2)等值性:任何一个环境要素,对于环境质量的限制,只有当它们处于最差状态时,才具有等值性。这就是说,各个环境要素,无论它们本身在规模上或数量上是如何的不相同,但只要是一个独立的要素,那么对于环境质量的限制作用并无质的差异。这种等值性同最小限制律有密切的联系,不过前者强调要素间作用的比较,后者则是从制约环境质量的主导要素上着眼的。

(3)环境的整体性大于环境诸要素的个体和:一个环境的性质,不等于组成该环境各个要素性质之和,而是比这种“和”丰富得多,复杂得多。环境诸要素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所产生的集体效应,是个体效应基础上质的飞跃。研究环境要素不但要研究单要素的作用,还要探讨整个环境的作用机制,综合分析和归纳整体效应的表现。

(4)环境诸要素虽然在地球演化史上出现有先后,但它们具有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特点。环境诸要素间的联系和依赖,主要通过以下途径:首先从演化意义上看,某些要素孕育着其他要素。在地球发展史上,岩石圈的形成为大气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岩石圈和大气圈的存在,为水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上述三者的存在,又为生物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条件。每一个新要素的产生,都能给环境整体带来巨大的影响。其次,环境诸要素的互相联系、相互作用和互相制约,是通过能量流在各个要素之间的传递,或通过能量形式在各个要素之间的转换来实现的。例如,地表面所接受的太阳辐射能,它可以转换成增加气温的显热。这种能量形式转换影响到整个环境要素间的相互的制约关系。第三,通过物质流在各个环境要素间的流通,即通过各个要素对于物质的贮存、释放、运转等环节的调控,使全部环境要素联系在一起。表示生物界取食关系的食物链就是明显的例子。从食物链可以清楚地看到环境诸要素间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关系。

环境要素演变的动力,主要依靠来自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衰变所产生的内生能,以及以太阳辐射能为主的外来能。太阳辐射能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紫外部分(波长小于0.4微米),包括Χ射线、γ射线等,它占据太阳辐射总量的 7%,主要对于一些化学反应起显著的作用,对于生命有致死的作用;可见光部分(波长在0.4~0.7微米),约占太阳辐射总量的50%,其中以波长在0.475微米(青光)附近的辐射能力最强,可见光对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具有特殊的意义;红外部分(波长大于 0.7微米),约占太阳辐射总量的43%,主要具有热效应的特性。阳光作为环境的一个基本要素,它是环境变化的基本动力源泉之一,同时它在地球表面上的时空分布特性,对地球表面的温度、大气运动、水循环、生物的分布型式和轮廓以及人类的活动等,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除其他环境要素外,生物的生长量,生化反应的速度主要取决于温度所处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