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aizheng shouru
[外文]:fiscal revenues
国家通过财政渠道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筹集起来的各项收入的总称。它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在中国,广义的财政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两个部分。但通常所说的财政收入,仅指由国家集中并直接支配的财政预算收入。
来源各国财政收入的内容和结构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体,其次为非税收收入,如政府财产收入、政府企业盈余等。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全民所有制的国营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其中又以国营经济上交的税利为主,只有少部分来自非公有制经济和居民个人。1979~1987年中国的财政预算收入总额中,来自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占78.7%;来自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占17.1%;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的只占4.2%。
分类中国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债务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大致可分为:
(1)各项税收;
(2)企业收入,即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
(3)企业亏损补贴,即通过财政收入退库方式对企业亏损予以弥补,这项收入在预算表中用负数表示;
(4)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
(5)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即建设银行收回的基本建设贷款本息缴回财政的部分;
(6)改烧油为烧煤专项收入;
(7)专款收入;
(8)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
(9)债务收入,包括国内与国外债务收入两部分;
(10)专卖收入及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