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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院校

空军各级各类学院和学校的统称。一般包括空军的军官基础教育学校、指挥院校、专业技术院校等。主要任务是培养空军新军官和对在职空军军官进行深造教育。它们是空军教育训练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对空军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空军院校是从训练飞机驾驶员的军事航空学校发展起来的。中国是建立军事航空学校较早的国家之一。中华民国初期,北洋政府1913年在北京南苑建立第一所航空学校。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空军先后建立空军军官学校,空军机械、通信、测候、防空、参谋等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6年成立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于1949年12月~1950年1月,建立7所培训空、地勤人员的航空学校。50年代初期,将航空学校的任务改为专门培训空勤人员,另建一批机务学校,培训地勤人员。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陆续建立了指挥、政治、后勤、气象、通信、领航、地空导弹、卫生等学校和空军学院、空军工程学院。1957年,防空军与空军合并,原防空军所属高炮、雷达、高级防空等学校划归空军建制。70年代后期以来,通过调整、改革,空军院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适应空军建设的需要。培训航空兵指挥军官的院校包括:飞行基础学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开设大学基础课,进行军政基础训练;飞行学院和领航学院,进行飞行、领航专业训练,毕业后任命为军官;空军指挥学院,负责航空兵指挥员的深造教育。培训航空工程技术人员的院校包括:航空技术专科学校,招收优秀士兵和地方高中毕业生,培训基层工程技术军官;空军工程学院,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培训维修工程师和对准备晋升高一级工程技术军官的基层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深造教育。导弹、气象、雷达、高炮、电讯工程勤务、医学专科院校,培训指挥、 技术和勤务军官。空军政治学院培训连、 营、团职政治军官。空军院校继承和发扬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指挥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为空军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世界上许多国家空军的各类院校,一般按任命军官前的基础教育、任职前的专业教育和晋升前的深造教育区分。在美国,空军军官学校、军官训练学校和后备军官训练团,担任任命军官前的基础教育;飞行训练联队和技术训练中心,担任任职前的专业教育;空军大学所属的中队军官学校、指挥与参谋学院和空军军事学院,担任指挥和参谋军官的深造教育;空军大学的理工学院和有关地方大学,担任专业技术军官的深造教育。在苏联,少年空军军事学校和中、高级空军军事学校,担任任命军官前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加林空军学院和空军工程学院,担任空军指挥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的深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