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出自《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王冰注云:“阴静故为阳之镇守,阳动故为阴之役使。张景岳说:“守者守于中,使者运于外。以法象言,则地守于中,天运于外;……以气血言,则营守于中,卫运于外。(《类经》可见守是守持于内,运是运使于外的意思。这段经文,可从两方面理解: (1)阐明阴阳的概念,表示阴阳的属性。阴是内部保存,阳是外部使用;阴是一种静止、稳定的势力,阳是一种运动变化的力量。美国一学者曾以这种理解,把阴阳学说推广到解释自然界诸系统的内部关系,如解释原子核里的中子与质子的关系,人体细胞核里脱氧核糖核酸和核糖核酸的关系,以及人的右左两大脑半球的关系等等。中子、脱氧核糖核酸、右大脑半球等都具有使该系统稳定或内部保存的性质,反面一方,则都具有运动变化或外部使用的性质。 (2)阐明阴阳学说的部分内容,说明阴阳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关系。阴阳尽管性质和作用不同,但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相需而不可离的。阴为阳守持于内,作为阳的物质基础,阳为阴运使于外,作为阴的功能表现,二者是一体的,缺了任何一方,该事物都不存在。这正如物质和运动、结构和机能的关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