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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电子设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有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所采取的必要防护措施。

防电击

(1)绝缘;

(2)接地;

(3)使用防护装置和设施;

(4)注意操作时的安全措施,接近带电线路时不穿松散衣服、不戴金属饰物。高压测量时遵守操作程序。

静电防护

静电危险在于所积蓄的静电电荷放电。消除的基本原理是为彼此分离的电荷提供通路,使其无危害地中和。常用的方法有三种。

(1)连接和接地:将两物体连接,使它们处于相同静电位,再将连接的物体接地。

(2)电离:无法接地时,设法使带电物体周围的空气电离,形成导电通路,让静电向地放电。

(3)增湿:湿度增加,非导电材料的表面电导增加,积蓄的静电荷能迅速泄至大地。

使用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器件时须遵循的规则是:

(1)使用之前使用者和设备应瞬时触及地电位的金属物,以消除静电;

(2)焊接工具在使用前先接地;

(3)器件引线的短路器、器件的包装材料和包装盒等,均应处于地电位。器件在运输或储存期间应将引线短接在一起;

(4)设置接地的导电桌面、导电地面、导电椅面,工作人员戴接地腕带、穿有接地器的鞋和导电围裙。

防雷电

(1)等电位连接:在一个设备中将导电部分连接起来,使其电位相同,在整个设备范围实现等电位区。

(2)采用避雷器和雷电防护器。

(3)移动式无线电天线、微波天线、同轴线和用金属结构支持的波导,应有为雷击电流提供通路的接地结构。

辐射防护

视频设备:

(1)检查显像管高压的电表应准确;

(2)保证电源电压不超过额定值;

(3)观看距离符合要求。微波设备:

(1)注意安全标记;

(2)施加高压时不得直视或检查馈能喇叭、开口波导、反射器、辐射器等;

(3)发射机关掉之前不得攀登位于高强度射频场内的铁塔或其他结构;

(4)设置围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设置高频屏蔽。

工作人员操作位置的微波辐射容许强度规定为:

(1)一日8小时连续辐射时不应超过38微瓦/厘米2。

(2)短时间间断辐射和一日超过8小时辐射时,一日总剂量不超过300微瓦时/厘米2。

(3)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在大于1毫瓦/厘米2环境下工作时,工作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但日剂量不得超过300微瓦时/厘米2。一般情况下不容许在超过5毫瓦/厘米2辐射环境下工作。

激光防护

使用激光器时,工作人员遵守的安全守则:

(1)不窥视主射束;

(2)不看反射的射束;

(3)不看泵源;

(4)不停留在射束传播路径上;

(5)不用太阳镜护眼,而用专用镜。激光器的安放地点须注意:

(1)安放位置应避免能吸引好奇者,工作区应封闭并有警告标记;

(2)工作区的照明尽量明亮,房间、设备表面无光泽。

(3)射束传播路径不处于人眼视线的水平面上;

(4)工作区加屏蔽,以防强反射束和直射束传出实验区以外;

(5)电源开关设有电压电源总开关。

防火

电子设备防火措施:

(1)设备长期不使用时与电源断开;

(2)所有设备均安装保险丝;

(3)所用材料、元件、电气线路、机械结构符合防火要求;

(4)天线线路装防雷装置;

(5)设备周围不放置易燃物品。

防毒

(1)生产场所保持良好的通风。化学制品在使用中产生的烟气立即排除。

(2)为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化学制品或因其产生的烟气而受损,应戴防护面罩、手套、护目镜。

(3)挥发性化学物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宜过高,以减少挥发。

(4)化学制品的使用剂量和方法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防噪声

(1)听觉防护:在噪声声级不能降至规定的最低极限时,使用个人防护器具,如耳塞、耳罩。

(2)超声防护:患有听觉疾病和神经障碍病的人员不要在这类设备周围工作。高强度超声设备应加屏蔽。

(3)工厂区环境噪声的防护方法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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