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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城市规划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商埠和租界的开辟,中国出现了一些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城市。洋务运动、维新运动以后,中国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开办新式企业和建设铁路,促进了若干新城市的产生,如唐山、大冶、焦作、南通、石家庄、蚌埠等。并使一些旧城市发生变化和得到发展,如西安、徐州、济南、郑州等。广大的内地和边疆地区绝大多数城市,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城市发展的这种不平衡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外国占领者制定的规划

由一个帝国主义国家独占的城市和地区如青岛、大连、长春、香港、澳门等,曾按占领者的意图编制了比较全面的规划方案,城市的大部或局部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这些规划基本上采用占领国当时流行的规划手法,对城市进行功能分区,确定道路和市政工程系统。例如:

大连

俄国占领者在1900年制定的大连规划,采用当时俄国盛行的古典主义的规划手法。由圆形广场和放射形路组成道路骨架,中心广场(尼古拉广场)周围有九条角度相等的放射形道路,其中几条并无明确的目标,显然带有形式主义色彩。这个规划只实现了一部分。1904~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占据了大连并重新制订城市规划。

青岛

1910年德国占领者制定青岛城市规划(图1),将整个城市布置在胶州湾东侧,以濒临海湾、环境优美的南部为主要市区,建立“提督府”和德国人居住区。城市西部沿海湾的地方建设港口,与沿着海湾铺设的铁路直接联系,并以尽端式客运站伸入市中心区。道路系统结合地形呈自由式,其走向也注意以教堂等建筑物为对景。给水、排水设施比较完善。

图其他城市

日本占领台湾后曾制定台北、基隆等市的城市规划;日本侵占东北时期制定沈阳规划、新京(长春)规划、佳木斯规划等。其中以长春规划规模最大,曾按规划建设了一部分市区。饭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者还在沦陷区制定一些城市规划,如北平特别市规划、青岛规划(1941)、上海都市建设第一期计划(1942)等。

被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控制的城市如上海、天津等,一般有几个帝国主义国家的租界,它们各自为政,因此并无整体规划。在各个租界内一般也只是划定一些密集的路网,道路交通和供水供电设施各搞一套,整个城市的布局分割,功能混乱。

中国政府制定的城市规划

中国近代有少数城市受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在城市格局和建筑面貌上发生一些变化,如北京城;有的在原来城市的近旁开辟商埠区,如济南、福州等。这些城市都没有进行过全面规划,一般只是在商埠区划定一些方格路网。

20世纪初,江苏南通作过城市规划。20年代末至40年代,国民党政府对南京、上海、重庆、无锡作过比较系统的城市规划:

南通

南通当局在实业家张謇的影响下,在清末民初对南通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有过一些安排:在唐闸建设纺织和榨油等工业,在天生港建设港口,同南通旧城组成一个互有分工的城镇组群。在南通城南缘河地区进行成片的建设,其中有一些新型建筑,如总商会、剧场、博物馆、专科学校等。设立了市政机构──路工处,负责测绘地形,并对城市道路进行规划和修建。

南京

南京于1928年2月成立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1929年公布《首都计划》。规定城市分为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商业区、文教区和住宅区等;制定道路系统的规划,拓宽部分原有道路,部分地区采用方格网对角线的道路系统;在行政中心和车站广场地段,还拟定了建设“中西合璧”建筑群的规划(见南京城市规划)。

上海

1927年国民党政府确定上海为特别市,同年成立设计委员会,1929年提出了上海新市区都市计划。主要内容是让开租界,在江湾翔殷路一带另辟新市区;在吴淞建设新港,在虬江口建设新码头;修建真如至江湾和蕴藻浜的铁路,另建客运总站。新市区有市中心区,北为商业区,东为进出口机构,其他为住宅区,并按住户的贫富分为甲乙丙三种住宅;道路系统采用小方格和放射路相结合的形式,中心建筑群采用中国传统的轴线对称的规划手法。从规划确定后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在市中心区修建了一些传统形式的建筑,如上海市政府大楼、博物馆、图书馆等。1935年建成运动场、体育馆等一组建筑,1936年建设虬江码头。此外,在市中心区开辟了几条道路。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成立了上海都市计划委员会,并制定了都市计划图(一稿),城市人口按复利公式推算为1000万人。在建成区外围为绿化和农田环形带,带外发展新区,采取分散的组团形式,以4000人的居住区(邻里单位)为“小单位”,由“小单位”组成“中级单位”再组成“市镇单位”和“市区单位”,共规划了九个“市区单位”。在吴淞和杭州湾的乍浦另建新港。道路按功能分为区域公路、环路、干路、辅助干路等。这个规划运用了卫星城镇、邻里单位、“有机疏散”论这些新的规划概念。经过修改,于1947年5月完成“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二稿)报告书。规划提高了人口密度,以免市区扩展过大,对铁路、港口等技术问题作了研究,同时还完成了闸北西区的详细规划。后又经过研究修改,在1949年春上海解放前夕完成了规划三稿(图2)。规划提出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和增加绿地的比重;考虑在每一块市区单位均设工业区,以减少市内客运交通量。规划拟定南北快速干道系统,在吴淞建造挖入式港口(见上海城市规划)。

图重庆

1945年日本投降后,重庆被定为《永久陪都》,并制定《陪都十年建设计划》。道路系统规划考虑了山城的地形条件,在中心地带布置了几条穿山隧道,在江边设置高架桥,主要道路交叉处设置环形岛,道路网作自由式布置。在土地划分中,将住宅区分为高等住宅区、普通住宅区、贫民住宅区三种。还布置了12个卫星城镇和18个预备卫星城镇(见重庆城市规划)。

无锡

中国近代由于兴办工矿交通事业而发展起来的城市,大都未曾进行规划,城市建设带有明显的自发性,只有江苏无锡曾有过城市规划。1922年制定的《无锡商埠计划意见书》,内容粗略。1929年拟定的城市计划,将整个城市分为行政、工业、商业、住宅、田园、风景等区,规划了公园和道路。城区道路分为三等:特等、甲等、乙等,宽度分别为18米、12米、9米。这个规划只实现了很小一部分。

评价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有优良的传统和丰富的经验,但近代城市在移植和运用国外规划理论和方法时,同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结合不够,使这种传统未能得到继承和发展。中国近代的城市规划对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不足,规划方案主要着眼于土地分区、道路划分、市政工程等方面,一般没有作过详细规划和旧城改建规划。在近代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城市规划方案即使制定出来和经过批准,绝大部分也都没有得到实现。其中有少数城市的规划做得较好,如青岛规划中关于用地的分区和对地形的利用等,经过长期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