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发展极理论实施政策,会导致一些明显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极理论的实施有可能造成地区经济差距扩大
由于积累性因果循环的作用,发展极的产生对周围地区会产生回波效应和扩散效应。回波效应指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差距和不平衡状态越来越突出;扩散效应指通过经济发展极带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差距。若后者大于前者,就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共同发展,但往往是回波效应大于扩散效应,使发展极地区和周边地区经济的差距越来越大,形成地理空间上的二元经济。
2.地区发展极的极化效应往往会牺牲外围地区的发展
由于要素收益地区差异的作用,外围地区的资本、劳动力、专业技术人才、自然资源等被发展极大量吸走,使经济落后地区形成“空洞”,发展能力受到严重阻碍。此外,地区发展极的发展还会导致外围地区贸易条件恶化,前者以生产和输出工业品、资本品为主,而后者以生产和输出初级产品为主。前者从后者输入初级产品,初级产品的价格低且不稳定,缺乏需求弹性,因而竞争态势和交易条件有利于前者而不利于后者,这都会造成发展极和外围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差距进一步扩大。
3.产业发展极的极化效应对该产业和整个宏观经济产生负效应
产业发展极的极化效应往往会造成对推进型产业投资过度,产品剩余且结构不合理,对该产业和整个宏观经济产生负效应。例如,作为近年发展极的房地产业明显投资过热,有一定泡沫经济的成分,这对整个经济来说都是相当危险的;而作为发展极的另一产业——汽车行业也存在投资过度、产品积压及结构不够优化合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