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hua tongyuan
中国传统书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包括两方面的涵义:
(1)指中国文字与绘画在起源上有相通之处;
(2)指书法与绘画在表现形式方面,尤其是在笔墨运用上具有共同的规律性。后者曾经成为文人画兴起的重要理论根据之一。
对于文字起源的研究始于周代。商周时代的甲骨文和金文中保存有大量图画文字,这些字包括象形与指事两种功能。这些文字具有一定的绘画因素和广泛表现范围。它首先是对于人自身的表现,包括对人的身体外形、手足、五官,男女长幼、人的活动、人际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等;其次是对于山川、草木、鸟兽、天文气象、居住环境、服饰、器用等方面的表现,进而发展到表现抽象概念,如方位、数字等。文字的形成与发展反映出人对自身和客观事物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表现能力的发展,同时也反映了人的绘画意识的发展。随着图画文字由图案化的形象符号逐渐演变为由线条构成的文字,人们也提高了对于线自身表现力的认识,并逐渐发展用毛笔的技巧,形成了独立的书法艺术。而运用毛笔的线条来描绘图像,也正是中国传统绘画的重要特点之一。在这一意义上,书法与绘画正是在同一出发点上发展起来的。
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一“叙画之源流”中,第一次从理论上阐述了书画同源的问题。他认为:在造字之时,书画同体而未分。书(文字)、画的区分来自目的的不同。文字的作用在于传意,绘画的作用在于见形;字学六体中的鸟书也就是画。周官教国子以六书,其中的象形,即是画的意思,由此可知书与画本是异名而同体的事物;他认为到后世绘画与文字分离,绘画的作用才得以充分发挥,绘画的形象作用超过了用文字书写的记传与赋颂。张彦远的论述反映了早期对于书画同源的认识。
宋元以后,文人画家由于对于笔墨的重视,又从新的角度强调了书画同源的观点,其用意在于强调绘画用笔本身独立的形式趣味和审美意义。元代书画家赵孟頫在题《枯木竹石图》中说:“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分通,若还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明代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一书中从两个方面分析了书画同源:一方面在用笔的技巧上,例如画竹,干如篆,枝如草,叶如真,节如隶,郭熙、唐棣画的树、文同画的竹、温日观画的葡萄,都是由草书中得来的;另一方面从书体所体现的审美理想上,如龙跳虎卧、戏海游天、美女仙人、霞收月上等境界,更是书画相通的。现代画家黄宾虹也曾说:“书画同源,贵在笔法,士夫隶体,有殊庸工(《古画微》)。”这些论述主要强调了绘画用笔与书法用笔的相通之处,并以此说明文人画家和书法家需具备广博的修养和丰富的艺术想像。
书画同源的观点在当代中国书画创作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影响,成为中国民族美术形式的重要审美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