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Elutemenggu
清代对西蒙古诸部的总称,中国西北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民族。元称斡亦剌,明称瓦剌,清称厄鲁特、额鲁特或卫拉特,皆系蒙古语oirad或oyirate之异译及音转。国外学者又往往沿袭突厥语族习惯,称之为卡尔梅克。
明末清初,瓦剌各部经过长期发展变化、迁移和战争,并融合和吸收了周围突厥语系及东蒙古诸族成分,最后归并为准噶尔、杜尔伯特、和硕特、土尔扈特四大部,及附牧于杜尔伯特的辉特部。其牧地,西北不断向额尔齐斯河中游、鄂毕河以及哈萨克草原移动,西南向伊犁河流域推进,东南向青海迁徙。准噶尔部又名绰罗斯部,因该部和杜尔伯特部的首领同姓绰罗斯而得之。初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中上游至霍博克河、萨里山一带,后以伊犁河流域为中心。杜尔伯特部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沿岸。土尔扈特部原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及其以北,西徙后,辉特部居之。和硕特部游牧于额敏河两岸至乌鲁木齐地区。诸部分牧而居,互不相属。另设一松散的议事机构──“丘尔干”(蒙语“会盟”之意),即定期的领主代表会议,作为协调各部关系、加强封建统治以及抵御外侮的临时组织。其盟主初为和硕特贵族首领博贝密尔咱、哈尼诺颜洪果尔、拜巴噶斯等。17世纪20年代后,准噶尔部哈喇忽喇及其子巴图尔珲台吉,在与和硕特部托辉特斗争中渐占优势,成为实际上的盟主。明崇祯十三年(1640)厄鲁特和喀尔喀蒙古封建主会盟于塔尔巴哈台,制定新察津·必扯克(法典,即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确定喇嘛教为共同信仰的宗教。厄鲁特蒙古原采用回鹘式蒙古文字,1648年后使用托忒文。
明崇祯元年(1628),土尔扈特和鄂尔勒克率其部,联合和硕特、杜尔伯特的一部分,约五万帐之众,徙牧额济勒河(今苏联伏尔加河)下游。十年前后,和硕特顾实汗等也率所部迁移到青海一带,并以维护黄教为名,派兵占据青藏高原。而当时准噶尔、杜尔伯特、辉特部,以及一部分和硕特、土尔扈特属众仍留居天山南北,逐渐形成以准噶尔部为核心、联合厄鲁特各部及其他一些蒙古、突厥部落的强大政权。胡清代史籍往往把厄鲁特也统称为准噶尔。准噶尔部地方政权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联系甚为密切。
17世纪70年代,噶尔丹称汗后,伊犁成为准噶尔政治中心和各部会宗地。除统治天山南北外,其势力曾远及塔什干、费尔干纳、撒马尔罕等地。18世纪前半叶,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统治时期,其境内共有二十四鄂拓克、九集赛、二十一昂吉,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均有所发展。乾隆十年(1745),噶尔丹策零病故,准噶尔统治集团汗位之争激烈,内战频仍,杜尔伯特“三车凌”(部长车凌、台吉车凌乌巴什、车凌孟克)等纷纷率众内附(见彩图)二十年至二十二年清廷出兵平定达瓦齐和阿睦尔撒纳割据势力,统一西北。三十六年,土尔扈特渥巴锡率众从伏尔加河万里返归祖国。清廷在厄鲁特蒙古族聚居区先后实行盟旗制度,编置佐领,以札萨克领之。厄鲁特蒙古的后裔至今仍生活在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