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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历史沿革

夏商为冀洲,周为并州。

秦并天下三十六郡属雁门、云中两郡地。

汉属雁门、云中、定襄郡。

后汉为幽州、代国郡。

北魏为代郡。

隋属定襄郡。

唐为冀州、并州。唐置河东关内道、云州、云中郡、单州都护府。

辽属西京道大同、天成、长青北境。

宋属云中府。

金属西京路大同府。

元属中书省集宁路。

明初属兴和路,后废。

清初属蒙古察哈尔正红旗游牧地;后为山西大同府丰镇宁远两厅辖地。

民国初期丰镇、兴和、凉城所辖地各一部。

民国十年(1922)开始设立“平地泉设治局”。

民国十三年(1925)改为集宁县,属察哈尔省。

民国十七年一月(1929)归绥远省。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二十七日,集宁解放,成立集宁市。

1949年9月缓远和平解放,撤销集宁市建制改为集宁县,市区定为集宁县城关镇。

1951年8月,城关镇又改为平地泉镇,属集宁专署。

1956年4月,撤销平地泉镇,设立集宁市。

1992年,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

2003年12月01日,撤销县级集宁市,设乌兰察布市集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