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nshi tongxin
[外文]:military communication
保障军队指挥和兵器控制的信息传输。它是军队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史军事通信随着战争的出现而产生。最初的军事通信是指挥员使用语言和姿势直接下达命令,后来出现了徒步和乘马传令兵以及旗、鼓、角、金等通信工具。在中国,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中,有将边防的军事情况传报到殷京(今河南安阳)的记载。西周时期,建立了烽火台和邮驿,用以报警和传递消息,并运用烽火、邮驿组织接力通信,延长通信距离,加快传递速度。同时创造了“阴符”和“阴书”通信保密的方法。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军事通信得到不断发展,总结了不少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中国春秋末期《孙子·军争篇》中的“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和“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都是根据不同情况灵活使用不同通信工具实施指挥的经验总结。《春秋左氏传》中的“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是对通信联络在指挥作战中的地位作用的恰当评价。19世纪30年代后,有线电通信工具和无线电通信工具的相继出现,使军事通信产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中国于1877年建立了有线电报通信,1905年建立了无线电通信。中国人民解放军从1907年诞生时起就使用了有线电通信、运动通信和简易信号通信,1931年开始使用无线电通信,1932年建立了军邮业务。历次革命战争中,各革命根据地在被分割和电信器材十分缺乏的情况下,采用了一些实用、安全、保密的通信方式方法。如广泛组织交通站传递军事情报,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消息树”、“鸡毛信”等通信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由有线电、无线电等多种通信手段相结合的通信系统。在现代条件下,许多国家已将有关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应用于军事通信系统。
任务与原则军事通信通常由各级司令部组织实施。其基本任务是保障军队指挥顺畅。军事通信联络的基本原则是:一切为了保障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以无线电通信为主,与有线电及其他通信手段结合使用;全面组织,确保重点;控制通信预备力量;主动配合,密切协作。
分类军事通信根据其任务和保障范围,通常区分为指挥通信,协同通信,后方通信,警报通信和报知通信。上述通信可以分别组成通信网,也可组成综合的通信网(见军事通信网)。
军事通信根据运用通信手段的不同,分为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光通信、运动通信和简易信号通信等。无线电通信,是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信息的通信方式,是现代战争中的主要通信手段。无线电通信除使用超短波、短波、中波和长波的电台通信外,还有使用超短波或微波的接力通信、散射通信、卫星通信(见通信卫星)、流星余迹通信等。有线电通信,是利用导线传输电信号的通信方式,是现代战争中的重要通信手段。有线电通信按传输线路的种类,可分为野战线路通信、架空明线线路通信、电缆线路通信。光通信,是利用光传输信息的通信方式,分为光纤通信和大气激光通信。运动通信,是军队中由人员徒步或乘坐各种交通工具传递文书或口信的通信方式。简易信号通信,是使用各种简易信号工具、就便器材和简便方法,按照规定的信号或记号传递信息的通信方式。
为了适应现代战争的指挥要求,军事通信需要采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建立多手段、大容量、直观直读的和抗毁、抗干扰能力强的自动化通信系统,以实现情报处理、武器控制、作战指挥的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