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年)属乌程县隶会稽郡。
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为吴郡与会稽郡,会稽郡治移山阴,震泽地区属吴郡乌程县。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改吴郡为吴兴郡,领乌程县,震泽属之。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分乌程东乡,置东迁县,受吴兴郡辖,震泽属东迁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东迁县并入乌程县,隶苏州。仁寿二年(602年)改隶湖州。大业二年(606年)仍隶苏州。大业十四年复为吴兴郡,震泽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吴兴郡为湖州,治乌程县,辖震泽。唐开元二十九年(741),湖州刺史张景遵即其地设震法馆,为震泽定名之始。
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吴越王钱缪,割吴县南地,嘉兴北境,置吴江县,震泽始属吴江县。南宋绍兴初(1131—1145年),为皇畿近地设震泽巡检司以镇之,镇之名于此始。
南宋绍兴初年,震泽为皇畿近地,朝廷设巡检一员以镇之,震泽镇之名始自此时。弘治《吴江志》上,震泽成为吴江首批四个建制镇之一。
清雍正四年(1726年),析吴江偏西地置震泽县,震泽镇乃属震泽县。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军攻占震泽,震泽县隶属天朝苏福省。同治二年(1863年),清兵复取苏州仍属苏州府。宣统元年(1909年)奉令筹备自治,震泽县设七镇,震泽为自治镇,至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光复。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震泽县并入吴江县。全县分6市12乡,震泽称市,复属吴江县。
民国7年(1918年)8月,全县18个市乡划并为10个区,震泽为第五区,镇属区辖。
民国15年(1926年)7月,日军侵华,11月17日震泽沦陷。
民国18年(1929年),汪伪政权仍设震泽为第五区。
民国21年(1932年)改称第八区。
民国23年(19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国民政府接管政权,设震泽区,镇属区辖。
1949年5月3日震泽解放,建立震泽区人民政府,镇属区辖。
1952年7月震泽镇升为县属镇,直属吴江县。
1957年11月撤震泽区,镇仍为县属镇。
1958年撤乡建社,成立震泽人民公社。
1959年2月乡镇合一,镇属公社所辖。
1962年8月乡镇分开,震泽镇恢复县属镇。
1985年10月镇乡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
1992年,吴江撤县设市,震泽镇属吴江市。
2012年10月29日,吴江撤市设区,震泽镇属吴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