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时为秦国的发源地。
公元前279年(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秦设陇西郡,郡治狄道(甘肃临洮),张
家川县属陇西郡。
西汉沿袭秦制,实行郡县二级制。
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置天水郡,辖16县,其中陇县(治张家川县城)在县境。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监察性质的刺史部13州,陇县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辖。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王莽所置州牧为刺史,凉州刺史部驻陇县(张家川县城)。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天水郡改称汉阳郡,辖13县,撤清水、戎邑道并入陇县。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凉州刺史部由陇县迁冀县(甘谷)。
三国魏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三国初,魏复置清水县,撤陇县并入清水县。属广魏郡。之后张家川再未置县,县大部属清水县、秦安县辖。
金太宗天会八年(公元1130年),张家川县分属秦州之冶坊(治清水县黄门乡)、陇城(治秦安县陇城乡)二县。
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撤陇城县并入秦安县,撤冶坊并入清水县。张家川县分属秦州之清水、秦安两县辖。明清时,张家川大部仍属秦州之清水县、秦安县辖。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3月,推行省、县两级制,暂存道制。张家川县大部分属甘肃省陇南道之清水、秦安两县辖。
民国24年(公元1935年),甘肃省设立行政督察区,张家川县大部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之清水、秦安县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家川县分属天水分区行政督察区之清水、秦安县辖。
1951年4月,天水分区行政督察区改称天水区。
1953年7月6日,析清水、秦安、庄浪、陕西陇县37乡合并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区(1955年6月改称县),属天水区。
1958年12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清水县合并,置清水回族自治县。
1961年12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清水县分设。
1969年10月至2006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先后属天水专区、天水地区、天水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