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u Xi
中国南宋思想家、教育家。字元晦,亦字仲晦,晚年自称晦庵。生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卒于南宋宁宗庆元六年。先世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县)人。出生于福建南剑尤溪(今南平尤溪县)。31岁时拜李侗为师,成为程颐(见二程)的四传弟子,建立了以“理”为核心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
朱熹吸收了儒、道、佛各家尤其是北宋张载等人的心理学思想和当时的自然科学成果,比较全面系统地研究了人的心理。他把人的形神关系归结为“理”和“气”的作用,认为形而上的理是“生物之本”,产生出形而下的气,然后再产生人的形体和精神(《文集·答黄道夫》)。但他承认形体产生精神:“人生,初间是先有气,既成形,是魄在先。形既生矣,神发知矣。”(《语类》卷三)也看到了精神可以支配、调节形体的反作用。(《语类》卷五)他认为“性”是心理的未动状态,人性既包括仁义礼智等“天地之性”,也包括知觉运动等“气质之性”;“气质之性”不仅由娘胎“禀定”,也由“习染”而成。因此,后天的努力可以变化气质。他把有无“血气”和头的长向作为判断有知无知和知之高低的生理因素。认为记忆是思维的基础,能“助其思量”;思维是记忆的条件,“不思则记不起”;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心与理一,永远不忘”。他发挥了程颐“知在行先”的唯心主义观点:“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语类》卷九)他认为,“情”与“欲”是心理的已动状态:“心如水,性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语类》卷五)他把“欲”分为“好底”和“不好底”两种,后者指追求奢侈的物质生活以及不合封建伦理的需求,应加以“惩窒消治”。在意志方面,他认为“志”是“心之所之”,据陈淳解释:“之,犹向也。”“例如志于道,是心全向于道。志于学,是心全向于学。”(陈淳:《四书性理字义》卷上)“意”是“心之所发”,是心理的“未动而欲动”状态;从意志到行动要经过“志→意→行”的过程。他还认为,“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语类》卷五);“才”包括材质和才能两个方面。关于“志”(志向)、“才”(才能)、“术”(技能)三者的关系,他认为“志”是关键,但“非才则无以济其志,非术则无以辅其才”。朱熹的读书法对古代的学习心理也有较大贡献。
朱熹的心理学思想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的人性论和情欲说等一直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依据。他著作浩瀚,论述心理问题较多的有《四书集注》、《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