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病人尽快康复,减少病情波动,精神病人住院后家属及单位应积极与医院配合,具体做法如下: (1)精神病人住院时,家属及单位首先要如实地、详细地向医生介绍病情。 (2)在住院的头两周内,因病情尚未控制,患者同家属还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此时家属及单位领导、同事来探视,会引起患者不安心住院,延误治疗。待患者住院两周后,需征得医务人员的同意方可探视。探视时应多关心、鼓励、安慰病人,使之安心住院,与医生积极配合,并尽量谈些使病人愉快的事,避免谈不开心的事,以免引起患者情绪紧张或烦恼。若有要事必须告诉患者,应先同医生商量,以便妥善安排对策。 (3)不要急于出院。经过治疗,精神症状可基本消除,自制力恢复,家属急于接病人出院,这是不可取的。因为病人病情好转后,药物治疗量还要维持两周方可逐步减量,减到维持量观察两周病情无反复方可出院。所以家属想接病人出院时需先征得医生的同意,也可以“假出院”,以适应环境、适应社会。在“假出院”期间,家属要密切观察他们在家庭内和社会上的表现及适应能力,要注意他们是否遵守医嘱,是否按时服药。短期观察结束后应伴同病人一起返院向医生汇报,让医生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不要未经医生的同意,私自让病人服用“秘方”,以免发生意外,增加治疗难度。另外,在住院期间,不要接病人外出办一些不应做的事,以免引起病情波动,不利于疾病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