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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火力准备

航空兵在地面部队发起冲击前,对敌防御阵地内的主要目标进行火力突击的战斗行动。是合成军队进攻作战中火力准备的组成部分。分预先航空火力准备和直接航空火力准备。目的是削弱敌军抵抗能力,为地面部队突破防御创造有利条件。防御作战中,在实施反突击时也可使用。通常与炮火准备协同进行,也可单独实施。

航空火力准备,始于1936~1939年西班牙内战时期,当时交战双方曾以数十架飞机轰炸对方防御阵地,配合地面部队的进攻。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航空火力准备被广泛运用,规模不断增大,一些重要的进攻战役,常有数百架至千余架飞机参加,轰炸的火力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投弹100~300吨。1944年7月25日,美军在代号为“眼镜蛇”的一次进攻战役中,曾出动1500架飞机,对德军占领的圣洛—阿夫朗什一线防御阵地投弹3300余吨,平均每平方公里约260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1955年1月解放一江山岛的作战中,曾实施预先航空火力准备和直接航空火力准备,有力地支援了登陆作战。

航空火力准备,主要由担负战术任务的航空兵实施;必要时,远程轰炸航空兵也可参加。突击的主要目标是:敌军的导弹核武器、集群坦克、炮兵阵地、重要支撑点、预备队、指挥机构和通信枢纽。预先航空火力准备,在进攻前数小时至数天内实施,通常对据守坚固防御阵地之敌进攻或登陆进攻时使用。直接航空火力准备,在发起冲击前数十分钟开始,冲击之前结束。航空火力准备,除进攻作战时使用外,空降兵着陆前、防御作战反突击前,均可运用。实施时,力求做到隐蔽、突然、猛烈。当与炮火准备结合实施时,在时间和空间上要密切协同,航空兵主要突击地面炮兵射程以外或炮火不易摧毁的目标;当使用核武器时,还须与地面军队以及使用常规武器的航空兵密切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