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属昆吾。
春秋为晋邑。
西汉初(公元前206年)置县。
北齐文宣天保元年撤销范县。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复设范县。
唐高祖武德二年,范县改为范州,武德五年州废,复改为县。
宋朝属濮州。
元朝属东平路,后改属濮州。
明清均属濮州,后改属曹州府。
民国三年(1914年)属东昌道。
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曹濮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山东省政府。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聊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二月范县解放,隶属冀鲁豫行署。
1949年10月,冀鲁豫行署撤销,范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
1952年平原撤销,范县属山东省聊城专区。
1956年,观朝县,濮阳县同时撤销,大部地区并入范县。
1958年,莘县撤销,并入范县。
1961年,寿张县撤销,金堤以南地区划归范县,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莘县。
1964年,国务院为解决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区水利问题进行区划调整,将范县及所辖金堤以南地区划归河南省,将县城搁置在距县界5公里外的山东莘县境内。
1974年台前从范县析出。
1983年9月安阳地区撤销,隶属濮阳市。县人民政府设在山东省莘县境内。
1995年,范县开建设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