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灭东周(今巩县孝义镇西)设三川郡,其辖境大致为灵宝以东,中牟以西,黄河以
南及北汝河上游地区,宜阳属之。
西汉承秦制仍设郡、县两级。汉王二年(前205年)改三川郡为河南郡,隶属不变。汉武帝为加强对郡国的控制,分全国为13州,其中京师地方称司隶校尉州,宜阳属之。元鼎四年(前113年),割河南、南阳二郡西境,置弘农郡,郡治灵宝,辖11个县,宜阳属之。
东汉实行州、郡、县三级,宜阳属司隶校尉州弘农郡。
三国时,宜阳在魏国境,仍属弘农郡。
东晋十六国时,分裂割据,政权更迭频繁,宜阳历属汉,前赵、后赵及后秦等。
南北朝仍以州、郡、县相称,南朝宋,宜阳仍属弘农郡。北朝魏,宜阳属河南郡(齐、梁、陈时期,宜阳属北朝)。北魏孝昌初(525年),置宜阳郡,辖宜阳、新安(今渑池境)、东亭(今嵩县境)三县。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年),魏分东、西,宜阳县归属无常。东魏,置金门郡,兼置阳州。天平四年(537年),废金门郡,置宜阳郡,辖宜阳、南渑池、金门三县。另设甘棠县,属新安郡。西魏文帝时(535年~551年),阳州下辖宜阳郡,郡治洛宁,又于今洛宁境分置北宜阳县,治黄卢城,属宜阳郡。废帝二年(553年),改北宜阳县为熊耳县,隋义宁二年(618年)改为永宁县。北周明帝(559年~560年)曾于一合坞置宜阳县。旋废,置熊州,属宜阳郡,继又更熊州为昌洛县。
隋代开皇初,废宜阳郡为县,归属河南郡。开皇十八年(598年),将宜阳县改为洛水县,仁寿四年(604年),改甘棠为寿安(今河下一带),并于大业元年(605年)初,废洛水、熊州入宜阳县。又于大业四年(608年)增设兴泰县(今赵保,隋末废)。义宁元年(617年),移寿安于九曲。宜阳、寿安、兴泰三县(均为宜阳境)同属河南郡(兴泰曾一度属襄城郡)。义宁二年(618年)复置宜阳郡,领宜阳、渑池、永宁三县,并改宜阳郡为熊州。
元代福昌、寿安合并,再称宜阳县。
明、清、中华民国沿袭元制。
1947年以洛河为界分宜南、宜北两县。
1949年合并为宜阳县,隶属洛阳专员公署,
1986年4月归属洛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