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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的历史沿革

秦时属蜀郡。

汉至隋,大部分时间隶于犍为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西南夷”,置犍为郡。

元光五年(前130年),郡治移南广。

汉昭帝始元元年(前86年),移治僰道,后移至武阳。

南齐时,犍为郡治由武阳迁僰道,仍辖南安、冶官等县。

永元二年(500年),废冶官县,县地仍属南安。

梁武帝大同十年(544年),改僰道为戎州,辖今犍为县地。

北周武帝保定三年(563年),在原南安县境设置沉犀郡,立武阳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北周所置沉犀郡,改武阳县为犍为县,属戎州。

隋炀帝大业十一年(615年),治所未变,并分出北部县地设置玉津县,以江有璧玉津得名。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犍为县属戎州。

高宗上元元年(674年),改属嘉州。

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嘉州为犍为郡。

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犍为郡复为嘉州,犍为县均先后隶之。

明德三年(936年),铁山僚族攻城,犍为县治由岷江东岸迁至西岸。

北宋初,犍为县仍隶嘉州。

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废玉津县为镇,并入犍为县。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县治所移惩非镇,其地即今清溪镇。

南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犍为县属嘉定府。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嘉定府置总管府。属四川行中书省。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改嘉定府路为嘉定府。

洪武九年(1376年),降嘉定府为州,直隶四川布政使司,领县六,犍为即其一。

清初,州县依旧。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嘉定州为府。犍为县属嘉定府,治所未变。

民国元年(1900年,废道制,府、州、厅由省直辖。置县公署,设县知事。犍为县仍属嘉定府,县治在今玉津镇。

民国二年(1902年),划全省为七道。将府、州、厅一律改称为县,以道辖县。犍为县属上川南道。

民国三年(1903年),改上川南道为建昌道,犍为县属建昌道。

民国十九年(1919年),撤销道制,以省辖县,犍为县直属四川省。

民国二十四年(1924年),划全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另设西康行政督察区。犍为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38年),犍为隶属未变。

1950年,将四川划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公署,行署下设专区,犍为县属川南行政公署乐山专区。

1953年,撤销行署,成立四川省,省以下仍设专区。犍为县属乐山专区。

1968年,专区改称地区,犍为县属乐山地区。

1985年5月,撤销乐山地区,改为乐山市,犍为县属乐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