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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黄龙县的历史沿革

黄龙县在商代属旨方。公元前1000多年时,为周人活动地区。秦文公十年(前756),在黄龙三岔东高山(今梁家山)附近建鄜畤。周平王元年至周敬王四十四年(前770至前476),为白翟部族区。

春秋至晋桓公二十年(前369)属晋。公元前369年,韩、赵、魏分晋,黄龙属魏。

秦惠文王十年(前328),魏纳上郡十五城归秦,黄龙遂属秦辖。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中国,黄龙北属上郡,东南部分属内史。

汉高祖元年(前206),刘邦立汉,设置京兆、左冯翊、右扶风,称为三辅,黄龙属左冯翊。东汉和西汉相同(今界头庙乡有秦汉塬村)。

三国时,黄龙北部为匈奴区,东南部属魏的冯翊郡。西晋,黄龙北部属羌胡,中部棚东南部属雍州冯翊郡。黄龙山在历史上,一直被誉为“冯翊屏障”。后秦(384~417)黄龙中部和西北部属鄜城县、洛川县辖,姚苌派大将杨班驻守崾崄,因此,崾崄取名“三郎崾崄”。杨班死葬崾崄西山头,今有“三郎坟”。

北魏(386~534),黄龙归北华州辖,北部西部属敷城县,东北属义川县,东南部属夏阳县、郃阳县、澄城县。

唐朝建立(618),黄龙中部、西部属坊州鄜城县,西北部属鄜州洛川县,东北部属丹州义川县,南部属同州的韩城、郃阳、澄城3县管辖。

北宋建立(960),黄龙中部、西部属鄜城县、洛川县,东南属韩城县、郃阳县、澄城县三县,北部属宜川县。宋仁宗康定二年(1041),范仲淹拒西夏,镇守延安,以民运劳苦为由,请建鄜城为军,诏赐“康定军”。今三岔一带为该军驻地。

靖康元年(1126)年,金灭北宋,黄龙为金人领地,地域和北宋相同。

明朝建立(1368),黄龙为陕西延安府洛川县东部,宜川县南部,西安府韩城、郃阳、澄城三县西北部。

清朝建立(1644),初沿明制,雍正三年(1725)鄜州升为直隶州。黄龙为延安府宜川县南部,直隶鄜州、洛川县东部,同州府韩城县、郃阳县、澄城县西北部。今界头庙乡、石堡镇、曹店乡、三岔乡、崾崄乡、小寺庄乡属洛川县;瓦子街乡、砖庙梁乡、圪台乡属宜川县;柏峪乡、白马滩镇属韩城县;红石岩乡属郃阳县;范家卓子乡属澄城县。延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

民国二十七年(1938)1月1日,成立陕西省黄龙山垦区办事处,设立黄字区、龙字区、山字区、垦字区、区字区。区下设保,保下设甲。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5月1日,改称国营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16日,设立陕西省黄龙设治局,始为县级建置。国营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4月30日撤销,垦务移交黄龙设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