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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理论的概述

三次分配理论的概述

厉以宁表示,多年以来,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这就需要改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格局。可以从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个环节着手解决。

针对中国目前收入分配现状,厉以宁提出了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理论。厉以宁表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

厉以宁说,第一次分配中,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来解决收入分配: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不提高,当然无法提高劳动收入水平问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而且一旦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其他相应工种和等级的工资待遇就会提高。第二,农产品售后价格要逐步提高。在农村,种粮食是最不挣钱的,种粮食的人是很穷的,所以农产品售后价格需要逐步提高。第三,要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农业产业化,让农民从延伸产业链条中得到更多实惠。

厉以宁认为,第二次分配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对贫困户和灾民的救济。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出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扶贫项目。第二,利用税收调节。个人所得税问题,不仅仅在于提高征税的起征点,更重要的是根据家庭的负担,根据家庭的收入来调节税收。单身的人与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他们的负担是不一样的。第三,现在是需要考虑到遗产税、赠与税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了,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关于第三次分配,厉以宁表示,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国外的一些经验。“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相信可以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厉以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