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200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3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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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200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3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