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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精神病人提供病史?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一个不认为自己有病的人,一般也不会主动求医,更不会向医生诉说自己的不适。因此,精神病人的病史往往由知情的家属、亲戚或同事代为提供。由于病史是精神科医生诊断疾病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如何提供翔实可靠的病史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供史人要提供真实的情况,不能隐瞒和夸大患者的病情。其次,病史供述人要提供全面的患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提供患者初次发病的时间、可能原因或诱因、发病的缓急、疾病的主要临床表现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患者既往在医院看病的诊断、治疗情况、工作、学习、待人接物等社会功能情况、饮食起居及睡眠、大小便情况等情况。②提供患者既往有无高热、抽搐、昏迷、中毒、外伤等其他疾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等。③提供患者从出生到就诊前的生长发育、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及家庭生活环境、个性特点等情况。④提供患者家庭的既往患病情况,主要提供父母系上下三代有无精神、神经疾病及遗传、传染疾病史。。总之,供述人如果能够提供翔实、全面、生动的病史,对疾病的诊断及治疗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家属在带患者去看病前最好在家里对所有病史资料作一些整理,以便流畅地向医生反映病情,节省时间。   第二,每次就诊时尽量带患者一同前往,以便让医生对病人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第三,就诊时,尤其是首次就诊某医生时,应带齐过去所有与诊断治疗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