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属邢国,周襄王十七年(前634年)邢亡于卫,巨鹿改属卫国地,后归晋国,春秋末年,三家分晋,辗转属赵。
秦朝,统一六国,(前221年)设郡县治,置钜鹿郡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治今平乡西),辖境在河北白洋淀、文安洼南岸,平乡,鸡泽以北,邢台县、石家庄以东,南运河以西,山东德州、高唐、馆陶之间地。
前208年,巨鹿县附近发生著名的“钜鹿之战”。霸王项羽大败秦将章邯,摧毁秦军主力,促使秦朝迅速灭亡。
汉代(前204年)高祖刘邦称帝后,于钜鹿郡治东北设置一个南?县,隶属钜鹿郡(三国初省郡为国,属冀州地,辖今相当于晋县、束鹿、宁晋、柏乡、隆尧、巨鹿、平乡等县)。
北魏,(公元389年)道武帝拓跋硅,改南?县为巨鹿县。
元魏太平真群六年(公元445年)将巨鹿并入柏人(今隆尧),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复置,属南赵郡(治隆尧西尧山镇),北齐废南?县。
隋朝,开皇六年(586年)文帝杨坚,复置南?。大业初,炀帝杨广复南?为巨鹿(治今县北夏旧城处),隶属襄国郡(邢州)。
唐朝武德元年,设为起州,上隶邢州总管府,武德四年,复为巨鹿县,属邢州。(天宝元年邢州改钜鹿郡,至德二年复邢州),上属河北道。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平乡并入巨鹿县,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平乡,二县仍属邢州,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改为信德府。
金天会七年((1129年)信德府复为邢州,继辖巨鹿。
元世祖三年(1262年),升邢州为顺德府。至元二年(1265年)改为顺德路,一直辖巨鹿县。
明代,洪武十年(1377年)广宗并入巨鹿,十三年复置,仍属京师顺德府。
清朝,巨鹿仍属直隶省顺德府九县之一。
民国二年(1913年),北洋政府撤消顺德府(今邢台市),九县改隶大名道(冀南道)。
至十七年(1928年),南京政府撤消大名道,各县改隶河北省。
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巨鹿县隶属邢台专区。
1958年,将任县、平乡并入巨鹿县。
1961年,析置巨鹿、任县、平乡、广宗四县,仍隶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继辖巨鹿。
1993年,邢台地区改邢台市,巨鹿为邢台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