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共和县的建制沿革

共和县历史悠久,据出土文物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周、秦时羌族部落以青海湖为中心,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西汉末年,王莽秉政,以金钱财物利诱羌人献西海(今青海湖)之地。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汉设置西海郡,治龙夷,又名龙耆(今海晏县三角城址),辖今共和县地区。新莽地皇四年(23年),王莽政权垮台,西海郡废,共和复归羌人。东晋隆安元年(397年),鲜卑乙弗部落迁到青海湖滨,称乙弗勿敌国,共和为其辖地。义熙十年(414年),乙弗部落臣服于西秦,共和大部地区又属西秦王朝。

南北朝时,南宋文帝元嘉六年,北魏神嘉二年(429年),吐谷浑兵临环湖地区,乙弗鲜卑降并于吐谷浑,共和旋为吐谷浑地。梁大同六年,西魏大统六年(540年),吐谷浑王夸吕建都于伏俟城(今共和石乃亥乡铁卜加兰古城)。

隋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亲征击败吐谷浑,置河源郡与西海郡,今共和南部地区属河源郡远化县,治曼头城,址在今共和县切吉以东塘格木农场一带;北部地区属西海郡宣德县,郡、县同治于伏俟城。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唐军击败吐谷浑,封其慕容诺曷钵为河源郡王,从此,以共和在内的海南地区为中心的吐谷浑王国,成为唐帝国的藩属。咸亨元年(670年),唐将薛仁贵率军反击吐蕃北侵失败,吐谷浑亡国,共和全境陷入吐蕃。天宝十三年(754年),唐陇右节度使高舒翰攻占共和东南部黄河沿岸地区,在今龙羊峡西口设置金天军,不久重陷吐蕃。

宋代,共和地区为河湟吐蕃唃厮啰政权辖地。一度曾为宋积石军(治今贵德河阴镇)辖地。

元代,共和大部地区为吐蕃等处招讨司,贵德州地。明代,共和南部地区属必里卫(治贵德),北属西海蒙古。

清代,共和地区为西宁办事大臣辖地。雍正三年(1725年),编青海蒙古为二十九旗,共和西部地区为和硕特西后旗牧地;中西部为南右末旗牧地;东部地区为辉特部南旗牧地。

民国三年至十七年(1914-1928),共和归蒙番宣慰使管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11日在曲沟成立共和县,取“五族共和”之意。即将西宁县所属上郭密、下郭密和湟源县所属恰卜恰等地,划归共和县管辖。

1949年9月27日,共和县成立人民政府,直属青海省人民政府。

1953年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隶属自治区,1955年自治区改为自治州,共和县为州属五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