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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储量

对煤矿床进行一定的地质勘查后,查明或大致查明煤层的层位、层数、厚度、分布范围、煤质特征以及地质构造等,按照国家当时的煤工业指标规定,所求得的煤炭埋藏量。煤的储量以重量(吨)计算,它是煤田地质工作的主要成果。煤田地质工作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精查) 3个阶段(见矿产勘查)。不同阶段获得的煤储量具有不同的经济意义和用途。普查储量为国民经济和煤炭工业远景规划的依据;详查储量为矿区总体设计的依据;勘探储量为矿井或露天设计的依据。

根据中国的能源政策、煤炭资源现状、煤矿开采的技术经济条件,将煤炭储量划分为两类:

(1)能利用储量,即符合当前煤矿开采技术经济条件的储量;

(2)暂不能利用储量,由于煤层厚度小、灰分高或发热量低,或因水文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等原因,目前开采有困难,暂时不能利用的储量。

计算储量的最低可采厚度应考虑不同地区煤炭资源的供需情况、赋存状况、开采条件、煤层倾角、煤种等因素,不作硬性规定。

根据对煤层、构造以及与煤有关的地质体的研究程度,将储量划分为A、B、C、D4级,其中A、B级为高级储量。A级储量要求查明:

(1)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

(2)煤质(灰分、硫分、发热量、粘结性、膨胀系数、可选性等)和煤种;

(3)煤层产状、底板标高;

(4)落差大于30米的断层,煤层倾角小于10°的地区;

(5)基本查明较大的褶皱;

(6)火成岩侵入地区,查明火成岩对煤层和煤质的影响。B级储量要求基本查明:

(1)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2)煤层对比可靠;

(3)煤质及其变化情况;

(4)确定煤种、煤层产状;

(5)基本控制煤层底板等高线;

(6)查明落差大于50米的断层;

(7)初步查明火成岩对煤层和煤质的影响。C级储量要求初步查明:

(1)煤层层位、厚度及其变化;

(2)煤层对比基本可靠;

(3)煤质和煤种;

(4)构造及煤层产状。D级储量要求初步了解煤层层位、分布范围、厚度、煤质、煤种、煤层产状和构造等。

由于研究程度、地质工作阶段不同,获得的储量级别也不同。普查阶段为C+D级储量,其中C级储量不低于20~30%。详查阶段为B+C+D级储量,其中B+C级储量不低于70%,B级储量占20~30%,但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地区,仅计算C+D级储量,其中C级储量不低于50%。勘探阶段为A+B+C+D级储量,根据资源条件不同,要求的高级储量比例不同。构造简单、煤层稳定的中国北方煤田,要求高级储量的比例较大,适于建设大、中型矿井;而构造复杂和煤层不稳定的中国南方煤田,获得的高级储量较少,除少数煤田外,一般只适于建设中、小型矿井。矿井生产规模不同,对高级储量要求的比例也不同,由于矿井的初期采区要求勘探程度高,可靠性大,保证按期投产,要求第一水平以及初采区的高级储量也多。

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煤田,采用最密的勘探网度,也难以求得A级储量,只提交B+C+D级储量,井田D级储量少于30%,提交详查最终报告,供建小型矿井设计使用。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以最密的勘探网度,只能求得C级储量,C级储量不少于50%,提交普查最终报告,供边采边探应用。

计算储量的深度。大、中型矿井从最低基准面垂直向下至1000米,小型矿井一般不超过600米。老矿区最深矿井不超过1200米。煤层出露地面,应圈出风化带不予计算储量。炼焦煤、化工用煤、炼油煤除圈出风化带外,并应圈出氧化带单独计算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