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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历史观

关于人类社会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等一般问题的观点和理论体系,是人类对本身相互交往活动的条件、过程和结果的反思。

在哲学体系中的地位

社会历史观以社会现象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社会运动形式比自然界的运动形式复杂得多,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认识也比对自然现象的认识更艰巨和更困难。剥削阶级的思想家在认识社会历史问题时,由于受其阶级性的影响,所以很难像考察自然现象那样保持观察的客观性。这是对社会的认识落后于对自然的认识,在社会历史观上迟迟不能形成为科学的概念和原理的重要原因。

自然观和历史观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它们是统一的世界观中的两个组成部分。主要在自然科学中形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曾使几代哲学家在人和环境的统一问题上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之中;而主要从人的社会生活中提出的关于人的自由活动和客观必然性的关系问题,也曾使不少自然科学唯物主义者不能在自然观上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

要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就必须把自然观和社会观结合和统一起来。因为客观世界是统一的物质世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和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因此,对整个世界的哲学思考不能不包含对社会历史一般问题的探究。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不仅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它还是社会的产物。人脑只为思维提供了自然基础,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形成现实的思维能力。所以,不用说对哲学最高问题的解决,就连这个问题本身的提出,都与社会过程息息相关。如果没有科学历史观的创立,哲学世界观的最高问题就不可能彻底解决。在历史上社会历史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个时代、各个阶级的整个哲学世界观的倾向和实质。虽然社会历史观并不直接以考察整个世界一般问题为对象,但它对物质运动最高形式的根本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对哲学世界观的最尖锐问题的回答。因此,社会历史观是哲学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对社会一般问题的总的看法,社会历史观对社会知识各学科具有指导职能。在历史上,当社会历史观和道德观、国家观等等混为一体时,它就是体现在各门具体社会知识中的一般理论基础。随着科学的分化,社会历史观从具体社会科学中独立出来,不再去代替具体社会科学直接回答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问题,而专门发挥作为世界观(历史观)和方法论的作用。社会历史观还要回答自然科学的发展动力和社会作用等问题,并作为自然科学家的世界观的组成部分而对自然科学的发展产生影响。随着科学认识的发展,原来囊括在社会历史观中的某些内容,逐渐转变为实证科学,但这种情况不是减弱而是增强了用哲学思维方法回答社会一般问题的重要性。

产生和发展

社会历史观起源于人们对劳动及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思索。在人类的早期,人们在认识自然的同时也对本身的相互关系有了朦胧的认识。随着社会关系的逐步发展和日益复杂化,人们对社会的哲学思考也逐步由对某些社会现象、社会侧面的认识发展为对社会一般问题的研究,并形成各种理论体系。形成作为理论体系的社会历史观的认识论前提是:

(1)把社会从一般客体中划分出来,使之成为专门的考察对象;

(2)人类抽象思维能力达到能够脱离感性的物质实体,把握体现人类活动中的社会关系的阶段。

在社会发展大约有 290多万年的时期内,人类尚不具备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明确区分开来的能力。原始人所从事的狩猎、捕鱼劳动,仅以满足直接需要为目的,农业生产较长的周期性虽然要求人们对眼前活动的后果有一定的预见,但人们本身的力量与巨大的自然力相比却十分弱小,原始人只能以想象的神奇力量与神秘的自然力相对抗,并由此产生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这种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混沌不分的认识状况一直影响到奴隶社会早期的思想家,致使他们的哲学思考致力于寻找世界的永恒的始基。水、火、原子、数等等曾被认为是构成自然界、社会和人本身的实体。这时社会历史观还浑然一体地包含在一般的世界观之中。

奴隶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和阶级对立日益深化,使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如国家政治生活,呈现出与自然界显然不同的变化节奏和特殊形式,这时人们开始对某些社会现象作专门的考察。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出现了以伦理和政治理论形式为特征的社会哲学。中国古代哲学尤以人生问题为中心,他们集中讨论的是“国”与“民”的关系及人们生活的准则问题。老子和亚里士多德虽然最早提到了商品经济现象,但仍然是作为道德和占有问题来讨论的。

人类对社会起源问题的思考,在欧洲中世纪演变为神学历史观。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以“上帝创世说”的形式歪曲地、颠倒地反映出来,极大地阻碍了人们对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但从诸神社会的等级关系和结构中,也曲折地表现了人们对尘世社会的现实关系和结构的认识。

与神学历史观相对立,资产阶级早期思想家们相继提出了自然状态说、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说。这些理论均以自然法为基础论证诸种社会问题,因此可以称为“法学世界观”。它认为,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不是神和教会的创造,而是由以权力为基础的国家创造的。它主张用人权代替神权,用国家代替教会。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排除了天上和人间的颠倒,却把国家和社会等同起来,认为人类社会存在过一种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然状态”,存在着不变的“人类天性”,认为资本主义是合乎“人的本性”的理想社会。这种历史观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商品等价交换普遍化的反映。

资本主义建立的普遍的世界历史性联系,使人们有可能发现各个民族历史发展的共同性。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开始把人类社会当作一个统一的过程来考察,并探究历史过程的规律性。这就形成了近代的历史哲学。意大利哲学家和社会学家G.B.维科(1668~1744)在《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社会历史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它按照自然必然性由一个发展阶段过渡到另一个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卓越的见解,但他却未能正确地揭示出历史的规律性,而陷入了循环论。德国哲学家J.G.赫尔德(1744~1803)在《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一书中也表达了关于历史规律性的思想。历史哲学经过18世纪德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启蒙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发展,到G.W.F.黑格尔臻于完成。黑格尔力图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必然的联系,但他用想象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未能把社会历史观真正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直到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才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实现了根本的变革。

基本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所实现的根本变革,主要是确立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这个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生活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7页)。

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揭示了一般社会历史观的本质。社会历史观是历史地发展的概念,它采取过不同的历史形态。以往各种形态的历史观的共同特点,是没有从一般世界观和具体历史知识中分化出来。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使社会历史观得到了精确的规定和科学的形态,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功能首先在于回答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历史观本质上是以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为基本问题的哲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明确规定,为研究和区别以往的形形色色的历史观提供了唯一科学的标准:凡是认为思想动机、国家意志、超人、绝对精神等等是社会的本质的,都是唯心史观。马克思主义以前的一切社会历史理论,虽然致力于探究历史发展的本质、动力或最终原因,并且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都是把社会意识看作社会生活中的第一性的东西,不理解到底什么是社会存在。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具有两个根本缺陷:

(1)它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察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

(2)它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克服了以往历史理论的缺陷,使人们能够以精确的眼光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能够认识和掌握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理解各种意识形态的本质和根源,把人类历史从根本上看做是人民群众的历史,看做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者的历史。从而,破天荒地第一次把社会历史观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参考书目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0。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见《列宁全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55。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商务印书馆,北京,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