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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主主义

近现代工人运动中流行的一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改良主义的政治思潮,各国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和工党的思想体系。1951年后又称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继承了近代西方自由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并力图把两者结合起来。它强调不仅要争取和扩大传统自由民主主义在政治上的成果,而且要解决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剥削、贫困、失业等。它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垄断的资本主义持否定态度,要求按社会主义原则改造资本主义社会,但反对把暴力和革命作为社会变革的工具。社会民主主义各个发展阶段的内容很不相同。

“社会民主主义”一词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欧洲大陆的工人运动中。它把“社会”一词附加在当时流行的“民主主义”概念上,用来表达激进民主派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把政治改革与有利于劳动群众的社会改革结合起来的要求,它是传统民主主义的引申。这个概念在参加1848年革命的工人群众中广为流传。到了19世纪60年代,社会民主主义成为工人政党的纲领。第二国际所属各党一般都称为社会民主党。这一时期的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上一致。第二国际后期,社会民主党发生分化。以В.И.列宁为代表的左派坚持暴力革命原则,以E.伯恩施坦为代表的右派走上了改良主义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原第二国际左派从社会民主党中分化出来,建立共产党。他们抛弃了社会民主主义概念,采用共产主义概念。右派和中派在20世纪20年代初合并,建立社会主义工人国际,仍然使用社会民主主义名称。从此,社会民主主义成为与苏联共产党为代表的共产主义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和改良主义的代名词。它反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批评苏联没有民主,扼杀自由,力图走一条在资本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主要代表人物有伯恩施坦、K.考茨基、E.F.M.德宾、H.德曼、H.J.拉斯基。列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思潮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民主主义有了进一步发展。1951年,原社会主义工人国际成员建立了社会党国际。社会党国际的纲领性文件《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1951),第一次正式把“民主社会主义”作为政治纲领。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继续和发展,它被社会党国际各党所遵循。主要思想代表有:奥地利的B.克赖斯基、德国的W.勃兰特、瑞典的O.J.帕尔梅、法国的F.M.M.密特朗、英国的C.A.R.克罗斯兰。民主社会主义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拒绝把任何一种思想体系作为唯一真理,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它放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主张通过议会道路,平稳地进行社会变革;它放弃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把无产阶级政党改变为人民党,主张实行多党制。其目标是走第三条道路,具体内容是实现自由、平等、正义和互助。它几乎承认所有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把自由和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主张扩大自由民主权利。同时,它坚持政治民主必须与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结合起来。要求建立一种在社会监督之下的经济制度,通过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企业收归国有、国家限制和调节私人资本、实行福利国家政策、工人参加企业管理等措施,使经济为全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的社会权利,消除性别、社会集团、城乡、地区和种族之间的歧视。80年代末以来,东欧局势急剧变化,社会民主主义的影响进一步扩展,在一些国家又成为对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要思潮。

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党国际成员以西欧为主,遍布世界各地。在西欧多数国家,是主要政党。在它们单独执政或参政期间,按民主社会主义原则对资本主义制度实行了一些改革,但没有也不可能根本改变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在这些国家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阶级对立状况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