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权力的结构是指领导权力的各种构成要素依附于一定的组织机构并进行有序性的活动过程所构成的静态结构与动态结构的总称。 1、领导权力的静态结构构成要素 (1)领导权力主体 领导权力主体是指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的各级领导者,是在确定领导目标、履行领导职能、取得领导绩效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人或集团。其特点主要有:①在其位;②负其责;③用其权。 (2)领导权力客体 领导权力客体是指领导权力作用的对象,即指领导活动中的被领导者。总体上说,被领导者既接受领导者的领导,又参与领导活动的过程,监督领导者的工作,这就要求他们做到:①服从领导;②支持领导;③监督领导。 (3)领导权力载体 领导权力的载体是指领导权力与其主客体结合以后所形成的一种网络架构,它表现为领导权力关系及其制度安排的总格局,是领导活动赖以展开的组织依托与基本框架。这种组织结构大致在纵向与横向两个方向上展开,同时这两个方向又相互交织,彼此渗透。 ①领导权力载体在纵向上表现为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体现出领导权力主体在垂直方向上的差异。 ②领导权力载体在横向上表现为平行式的部门结构。 领导权力的动态结构: 领导权力的动态结构是由领导权力作用的方向、方式、轨道、层次、时间和结果等要素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权力运行模式,这种运行模式赋予领导权力的静态结构以生动的实际内容。这主要表现为: ①领导权力是一种矢量,其作用方向和轨道具有明显的指向。 ②领导权力的运行呈现明显的层次性,其中间过程存在许多中介。 ③时间在领导权力的动态结构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④领导权力运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