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境远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前少昊时,属爽鸠氏国(以爽鸠鸟为图腾的氏族);唐尧、虞舜、禹夏时属季则氏国;殷商时,初属逄伯陵国,后属蒲姑氏国。周代,为齐国地。
春秋时期为博昌邑(故址在今寨郝乡寨郝村南)与乐安邑(故址即今老县城)。战国时期置博昌县、乐安县与千乘县。秦朝因之,皆属齐郡。
西汉时期,境内置六县一国:县境东部为利县,包括广饶县西部,治所在今店子镇利城村;利县以西为博昌县,治所在今湖滨镇寨郝村南;县境南部为延乡侯国,其域包括桓台、高青部分县地,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安柴村西;县境西南为高昌县,包括高青县东南部,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湾头村南;县境中部为乐安县,治所即今博兴老县城;乐安以北为千乘县,其域横跨今博兴、高青两县部分地区,其治所,一说在高青县东境,一说在今博兴县陈户镇冯吴村;县境北部沿黄地区为湿沃县,其域大部在今滨州市,治所蒲城。诸县中,利县属齐郡,湿沃县属渤海郡,其余皆属千乘郡。新莽时期,改千乘郡为建信郡。东汉初年袭西汉建制。永元七年(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郡(后改“国”,复改郡)境内为五县地:博昌县、乐安县、千乘县、利县、沿黄地区仍为湿沃县地。俱属乐安国,各县治所未变。三国曹魏因之。
晋代,千乘县地并入湿沃县,境内为博昌县、乐安县、利县与湿沃县,属青州乐安郡。
南北朝北魏时期,博昌县移置今寿光县,境内置乐陵县、阳信县与般县。前二县属乐陵郡。乐陵县治所始在蒲姑城旧址,北齐时移乐安故城。阳信县治所在原博昌城。乐陵郡城在今陈户镇冯吴村。般县治所在今店子镇般若村。北齐沿袭北魏制,后周又因之。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撤乐陵县、阳信县及般县复置博昌县,治所仍在博昌故城。开皇二十年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废,并入博昌县。湿沃县改为蒲台县。俱属青州北海郡。
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乐安县、新河县,连同原博昌县俱属乘州(武德二年置,领五县,另有千乘、寿光二县)。武德八年(625年)废乘州,新河县、乐安县并入博昌县。境内北部沿黄地区为蒲台县地,仍属青北海郡。总章二年(669年)博昌治所移于乐安故城即今县城,再未迁址。
五代时期,梁朝沿袭唐代建置,后唐避献祖李国昌讳,改博昌县为博兴县。
宋代属京东东路青州北海郡。金代属山东东路益都府。元朝初年,升博兴县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总管府。
博城鸟瞰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博兴州为博兴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清朝沿袭明制。
民国初年,废府设道,博兴县属岱北道;民国4年(1915年),改属济南道;民国14年(1925年)改属淄青道;民国17年(1928年)道制废,博兴县直属省政府;民国27年(1938年)全省先后设鲁西、鲁北、胶东3个行署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行署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4年(1945年)改设鲁北、鲁西北、鲁西、鲁南、鲁中、鲁东6个政府办事处,仍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办事处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1948年9月24日,中华民国在山东的政权消亡。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及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是年秋,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
1941年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划全省为胶东、清河、冀鲁边区、鲁中、鲁南、鲁西6个行政区,博兴县属清河行政区。
1943年9月省战工委改为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领胶东、鲁中、鲁南、清河、冀鲁边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博兴县属清河主任公署。
1945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省政府成立,划全省为胶东、鲁中、鲁南、渤海、滨海5个行政公署,领21个专员公署。9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博兴县政府,属渤海行政公署清河专员公署。
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博兴县政府更名为博兴县人民政府,仍属渤海行署清河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博兴县属惠民专员公署。
1956年3月撤蒲台县,其地域并入博兴县。
1958年撤桓台县、齐东县,其大部地域并入博兴县。同时,撤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淄博专员公署。
1961年复置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惠民地区专员公署。
1978年惠民专员公署更名惠民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
1992年3月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地区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2000年6月,滨州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市,博兴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