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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的历史沿革

在四五十万年前,“南召猿人”在白河上游繁衍生息。约在五六千年前,这里就出现了村落和房屋,产生了农业、畜牧业和制陶等手工业。西周时,南阳属荆州,因在周的南部,被周人称为“周土”。秦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初设置南阳郡。春秋战国时期,南阳已成为全国八大都会之一,已开始使用铁器,有了冶铁、蚕丝等手工业和商业,特别是铸铜业发展迅速,工艺水平较高。

秦统一六国之后,六国富豪和擅长经营的商人及手工业者云集南阳,促进了南阳经济的发展,尤其冶铁业发达,成为全国冶铁中心之一。西汉和东汉仍置南阳郡,辖境相当于河南熊耳山以南和湖北大湖山以北,南阳经济文化的发展达到历史上的鼎盛时期。西汉时,南阳水利与关中郑国渠、成都都江堰齐名,并称全国三大灌区。东汉时,光武帝刘秀起兵南阳,成就帝业,南阳被称为“帝乡”。

从唐朝起,南阳设邓、唐二州。明朝初年,南阳是朱元璋第二十三子唐王朱柽的封地,永乐年间在南阳城内建造了规模宏大的唐王府,成化年间又建造9座郡王府,当时的南阳在建筑、园林、绘画、雕塑、书法等方面都有发展。

清朝康熙年间,建筑业尤为发达,武侯、山陕会馆等古建筑巍巍壮观,富丽堂皇,南阳是北京通往湖广和云贵川的交通要道,陆路驿道与水路码头相接,有“南船北马”之称。山、陕、江、浙商贾云之集,工商业兴旺,南阳成了豫西南的经济中心。光绪十年,镇平开始生产丝绸,并远销欧洲及东南亚各国。

南阳市

南阳市

1948年11月4日,南阳全境解放,国民党统治结束。

1949年3月,新成立的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成立南阳地委,并宣布南阳专署原辖的叶县、舞阳两县划归许昌地区,南阳市、南阳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邓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泌阳县、方城县12个县(市)属南阳专署管辖。

1965年11月1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南阳专区辖属13县(市),即:南阳市、南阳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邓州市、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西峡县和社旗县。

1994年7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阳地区,设立地级南阳市,实行市带县的领导体制,南阳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014年1月1日起,邓州市由河南省直接管辖,南阳市不再代管邓州市。南阳市现辖:2区、10县,分别为::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西峡县、社旗县,及卧龙区、宛城区。

除正式行政区划外,南阳市还设立以下经济功能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南阳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