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旅游法第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四条内容如下:
主旨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条是关于禁止旅游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干扰他人旅游活动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既会与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如导游、领队等发生关系,也会与其他旅游者、旅游所到地的居民等发生关系,并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与他人发生纠纷。处理好与这些人的关系,解决好发生的各种纠纷,既能够使旅游者舒心、愉快、顺利地进行旅游活动,又能够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但在实践中,由于每个人的素质高低不同,有的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能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在发生纠纷时也不能正确解决,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或者干扰了他人正常的旅游活动。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这种问题,本条作了禁止性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禁止旅游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干扰他人旅游活动,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所谓当地居民,是指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所到之地或者旅游者与他人的纠纷解决之地的居民。所谓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是指当地居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政治权利、民事权利等。与旅游者有关的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主要是民事权利和利益。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旅游者也不例外。旅游者无论是在旅游活动中,还是在解决纠纷时,都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否则,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所谓他人的旅游活动,是指某个旅游者本人以外的人的游览、度假、休闲等旅游活动。所谓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是指因旅游者的行为而使他人的旅游活动难以顺利进行,甚至无法进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其不当行为会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例如,只顾自己在某一特定地点拍照而不允许其他人在该地点拍照;在解决纠纷时,其不当行为也可能会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例如,在解决航班延误发生的纠纷时,阻止其他旅游者登上航空公司另行安排的飞机等。为保证所有旅游者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本条禁止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
第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所谓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指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获得旅游费用的权利、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等。旅游者无论是在旅游活动中,还是在解决纠纷时,都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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