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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伯特模型的假定

蒂伯特模型的假定

蒂伯特引起争论的所谓准市场过程能够解决公共品问题的断言激发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的大部分旨在寻找一组明确的充分条件,在这组充分条件下,公民们用脚投票的能力将导致公共品的有效供给。下面列举了若干条件。

(1)不存在由地方政府行为而引起的外部影响。正如在上面所强调的,在社区间存在外溢效应的条件下,资源配里将是低效的。

(2)个人被认为是完全流动的。每个人都能毫无代价地旅居到一个最适合于他的公共服务组合的管辖区。个人就业所在地的区位对其住在哪里不加任何限制,也不会影响他的收人。

(3)人们对于他们在每个社区将接受的公共服务和他们必须支付的税收具有完全的信息。

(4)存在着足够不同的社区,以致每个人都能找到满足其所需要公共品的社区。

(5)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被认为是常数,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共服务的数量翻倍,那么总成本也将翻倍。此外,提供公共品的技术也是这样的,即如果居民人数翻倍,那么提供的公共品数量必须翻倍。为了弄清使蒂伯特均衡有效为何需要这些条件。不必想像随着提供规模的增加,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随之减少。要是那样,就会存在规模经济,而独立运行的社区可能沾不到规模经济的好处。

这个假设使公共品必然成为一种公共提供的私人品。“纯”公共品(诸如国防)并不满足这个假设。然而,许多地方公共服务。诸如教育和废品回收,看来在合理限度内符合这种描述。

(6)公共品还被假定为由比例财产税来资助的,税率可以在各社区之间不相一致。

(7)各社区可以颁布排他性区城规划法-禁止某种土地使用的法令。尤其是,它们可以要求所购任何房屋的占地面积是最小的。为弄清这个假设之所以重要,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在蒂伯特均衡中,各社区是根据其成员对于公共品的需求而加以划分的。如果收人与公共品的豁求成正相关,就会按收人来划分社区。在高收人社区中,财产价值的水平趋于较高,从而,社区就能以相对较低的财产税率来筹措一笔既定的公共支出。因而,低收人家庭会有移到富裕社区的动机并且建造相对较小的住房。因为低税率,所以低收人家庭会有相对较小的纳税义务,但是仍然能享受到较高的公共品提供水平。随着更多的低收人家庭有了这种想法进而移人,该社区中每个家庭的平均税基显然缩小。税率必须提高,以资助为应付人口增加所需而扩大了的公共品水平。

既然我们假定完全流动性,就没有理由认为,有钱人必须忍受这种情况,他们完全可以移到另一个社区。但是有什么办法可阻止穷人追随有钱人呢?在没有限制流动的情况下,是毫无办法的。显然,在蒂伯特模式中,“音乐郊区杆游戏的开办是可能的。”排他性区域规划是防止这种现象发生,从而维持一种稳定的帕票托有效均衡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