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oji touzifa
[外文]: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s
调整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总称。属于国际私法。国际投资法主要规定国际投资的内容、效力,对外投资的保护、鼓励与限制,关于解决投资争议的程序和规则,以及海外投资保险等。
调整范围及特点(1)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不包括政府间或国际金融机构间或政府与国际金融机构间的官方投资关系。
(2)调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所谓直接投资,指投资者在海外投资经营企业,对企业享有较大的控制权。
(3)基于相互保护外国私人直接投资,调整两个或多个政府间的关系(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条约)。前者为国内法关系,后者为国际法关系。国际投资法虽包括外国投资法,但不等于外国投资法。
法律体系国际私人投资关系具有私人资本跨越国境流动的特点,国际投资法反映这一跨国活动的复杂性。它既有国内法上的关系,也有国际法上的关系,即包括国内法规范(如资本输入国的外资法、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法等),也包括国际法规范(如双边投资保证协定、解决投资争议公约等),两者相互补充,并藉此达成其效果(如美国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适用,即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前提)。所以,国际投资法是包括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而综合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其关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