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