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
夏、商朝:属扬州。
周朝:先属吴,后属越。
战国:属楚。
秦国:属会稽郡。
汉:先属丹阳郡,后属新都郡。
晋:称新安郡。
南北朝:梁大同元年(535),置良安县,属新安郡。
唐:永泰元年(765),置绩溪县,属江南西道歙州。
北宋:开宝八年(975),属江南西路歙州,至道三年(997),属江南路歙州。天禧二年(1018),属江南东路歙州。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为徽州,以绩溪徽岭、徽溪而名。
元:十四年(1277),属江淮行省徽州路。二十一年,属江浙行省徽州路。至正十七年(1357)即宋(韩林儿)龙凤三年,属朱元璋江南行省徽州路,旋改徽州路为兴安府。吴(朱元璋)元年(1367),改兴安府为徽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属中书省徽州府。十三年正月,属六部直隶徽州府。永乐元年(1403),属南京直隶徽州府。
清:顺治二年(1645)九月,属江南省徽州府。康熙六年(1667),属安徽省徽州府。咸丰四年(1854),随徽州府由浙江巡抚兼管。同治四年(1865),复归安徽省。
民国:元年(1912),裁府,直属安徽省。3年设道,属安徽省芜湖道。17年,废道,直属安徽省。20年初,设首席县长制,归宣城县长节制。同年10月,属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治所休宁)。27年4月,属皖南行署第十行政督察区。29年3月23日,直属皖南行署,同年8月,改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4月30日,绩溪县解放。5月13日,成立徽州专区,属皖南区。
1952年4月13日,属安徽省徽州专区。
1956年1月12日撤徽州专区,隶属芜湖专区。
1961年4月13日,复设徽州专区,绩溪县属之。
1971年3月,徽州专区改称徽州地区,仍属之。
1988年1月1日,划属宣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