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学派既不认同新古典外来冲击造成危机的肤浅解释,也不接受马克思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消极论断,它认为存在定义各种不同层次危机的余地。它把危机分为以下5类(Boyer,1990):
1.“外部”扰动造成的危机。在这里,危机被定义为这样的特殊时期,在这种时期内,某一既定实体的持续经济再生产受到阻碍,这或者是与自然或天气灾害相关的短缺造成的,或者是由源于外部事件或战争而导致的经济垮台而造成的。这种危机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既不是因为调节模式的正常运行出问题,也不是因为积累体制的衰竭而造成的。但是现存调节类型却决定了经济活动收缩以及价格和收入动态应对危机的这类“外部”诱因时所采取的形式。
因此,封建经济体中的专家学者十分注重气候波动对收成好坏的决定作用就不足为怪了。因为天气会对工业和商业造成影响,并由此影响到其他的经济部门。同样地,连续不断的原材料短缺(如棉花危机)以及投机性“泡沫”经常被用来解释l9世纪发生的短期经济波动(尽管值得商榷)。不仅如此,经济学家将1973年后发生的事件解释为一系列原材料价格(“石油冲击”、“美元冲击”等)上涨的后果。
在不否认偶然机会和意外情况也会起作用的前提下,我们有理由怀疑只考虑这一种类型危机的分析框架。怎么可能是偶然的冲击造成了增长过后是萧条的时期一次又一次再现?
2.周期性危机:一个稳定发展模式中调节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这里,危机是与那种扩张消失时压力与非均衡不断积聚起来的阶段相对应的。它是在现存经济机制和社会模式,因此也就是在一个既定国家某个时期的主导调节模式内发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利于和不利于积累阶段的不断重现正是主导制度形式作用的直接后果,而周期性危机只能部分且缓慢地影响主导制度形式。比如说,周期性危机可能的确会引致金融集聚和集中的加速发展,但这它不会改变主导的竞争形式。同样地,这类危机也可能在不影响工资关系主导形式的情况下恢复“劳动纪律”及必要的收入分配。与危机的前一个定义不同,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说这类危机是内生危机,也就是在没有不可预测冲击下不时发生的危机。
第一个发现资本主义的这种特有现象并提出理论来对它做出解释的,以马克思居功至伟。当然,随后也有很多人提出各种经济周期理论。在他们看来,经济危机的起源可能有以下这些:需求不足,部门或行业扭曲,越来越有利于工人的收入分配导致的利润率下降或者金融不稳定性及信用扩张的限制等。尽管他们的模型由于所强调重点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但他们都形成了一个从繁荣到危机,接着从停滞到重新增长的自动转换。当过多的生产能力通过某些生产商停止相关生产,新企业的进入,利润率的改变以及投资的变化而变得与现有的产业规模以及行业间的互补性相适应的时候,经济体便会从停滞走向新一轮的增长。因为提高生产力的努力以及工人身上的压力不仅会使得利润率回升,而且还有利于新积累及对未来向好预期的发生。两种形式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收益稳定性的重新确立以及通过货币限制效应金融健康的重新恢复为新一轮的投资扩张奠定了基础。
正如历史和理论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周期性危机的深度和形式依然取决于主导调节类型的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主要西方国家逐步建立起来的垄断调节体系中,萧条被轻微的衰退所取代。经济学家们最终得以严肃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由于经济预测的准确性,反周期政策的灵验性以及经济理论的精确性,经济周期是否过时。以往的经历表明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即便在石油价格上涨造成的影响由于石油价格下跌而缩小,且美国经济在国际贸易的刺激下于1982年底开始重新焕发活力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很少国家能恢复到它们在20世纪60年代的增长率。难道这不是表明先前的调节体系逐渐变得不稳定了吗?对该问题的一个确定回答将让我们定义与第二种类型危机截然不同的结构性危机或“重大危机”。这些术语指代任何经济和社会动态与驱动它们的发展模式发生矛盾的时期,换句话说,也就是长期再生产体系矛盾特点变得明显的时期。
历史先例(19世纪末的长期萧条及1929年的大萧条)表明,重大危机会最终影响调节模式以及积累体制。但从分析的角度看,区分两种重大类型的结构性危机是很重要的。区分的标准就是看到底是调节体系使积累体制变得不稳定,还是积累体制损害了调节模式。
3.调节体系的危机。尽管积累体制至少在开始时是可行的,但与主导调节模式相联系的机制被最终证明不能克服不利的短期趋势,那么这样的时期就被定义为调节体系的危机。我们可以区分会导致这类危机的以下三种情况:(1)一种新类型的外部或内部扰动不能被置于调节体系的控制之下,因为逐渐建立起来的调节体系的稳定性是建立在对其他类型问题的回应基础上的。这种类型的危机在某种意义上是与第一种定义的危机(外部扰动造成的危机)互补的。其要点主要在于扰动与当前经济结构的不相容性,次要在于外部冲击的强度。(2)社会政治斗争对现有制度妥协构成威胁或者个体战略组合毁灭了整体调节模式的构成要素,由此社会结构变得与扩大再生产经济体系不相容。这类危机反映了政治与经济变化速度之间的冲突。(3)已确立调节体系的逻辑发展能导致增长来源的耗竭以及长期危机的开始。在这种情形下,萧条更多是源于调解体系的全面成熟而非其不充分或不成熟。从某种意义上讲,过去的成功导致了当前危机的兴起、爆发、甚至其精确形式。尽管偶然和不可预期事件确实在调解体系危机中起着明显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将其归因于某次“巨大的波动”。因此区分引起危机的因素和那些传播危机的因素就显得十分重要。当局部不均衡逐渐聚集并不再能被现行社会经济程序予以处理的时候,调节体系的危机便出现了。
这三种调节体系内的危机可能是由其任何一种构成要素引起的:现有竞争形式、工资关系、国家干预、货币管理以及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的不完全性。
4.一种更高层次的危机:发展模式的危机。与前一种危机不同,这种类型的危机是由达到最本质制度形式(即塑造积累体制的那些制度形式)的极限以及这些制度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生来定义的。在这样的一个时期内,最本质的经济模式出了问题:生产组织,资本增殖过程、价值分配以及社会需求的组成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
从质的方面看,我们说这种类型的危机要比前一种更严重,因为它不再是一个调节机制暂时的、局部不均衡的问题,而是经济再生产动态过程受阻的问题。但是,现实当中的困难在于构成积累体制基础的制度形式也包含在调节模式之中,所以很难明确地区分这两种类型的危机。在某些情况下,调节模式的危机是以对调节体系某个方面的一次简单失调表现出来的。只有危机的加深及其随后持续的较长时间才使得发展模式危机假设更为可信。在布瓦耶看来,可用三个标准来定义这种危机:
(1)先前模式的连续性不能确保利润率,从而一种新内生积累的自动重新确立。出于这个事实,短期经济模式与以前增长时期的模式完全不同,从而与尤格拉周期(aJuglarwave)相结合的一个下降的康德拉耶夫周期(Kondratievwave)假设初具雏形。
(2)更为基本地,积累动态削弱并毁灭了支持增长的社会形式。由此,旧生产方法的过时以及相应产品需求的枯竭伴随着对替代形式及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厂址的寻找。在这里,布瓦耶的观点与新熊彼特主义思想家的看法类似,后者强调技术创新与制度变化关系之间的破裂。
(3)考虑到这个事实,一个严格的经济或技术决定主义不再盛行。由于过去的妥协以及行为规则不再能够确保体系要素的经济和社会连贯性,各种斗争便围绕着实施不同的“游戏规则”而展开。该标准显然是不同于康德拉耶夫方法的。一方面,不存在一个自动机制确保从一个下降的B阶段转向一个上升的A阶段;另一方面,一旦我们拒绝决定论这个概念,那么就没有历史定理能让我们预见到最终形成的新积累体制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不仅如此,正如有多种积累体制一样,发展模式的危机也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它有时表现为体制的阻塞,这是由于外延型积累体制下工人退出的速度要大于其进入的速度,这正是1848年危机发生时的情形;它有时则表现为内涵型体制过渡时累积性的瓦解,这是由于经济体中第1部类自动积累固有的限制以及第Ⅱ部类需求增长的障碍造成的,1929年大萧条正是如此。当我们意识到了这一点,基于大规模消费的内涵型积累体制遭遇到种种矛盾就不足为怪了。这些矛盾包括由于福特主义强化所引起的利润率的不利变化,有关收入分配的斗争等。
以上四种不同层次的危机暗示着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存在着一定的弹性,它有改变其确定形式的能力,因此这种生产模式至今仍能克服一系列重大危机及特殊事件,比如两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影响。但我们能不能因此就认为资本主义会永存呢?由于没有理论基础支持该结论,因此我们有必要定义第五种也是最后一种危机。
5.主导生产模式的终极危机。在这里,“终极危机”意味着特定社会关系集合的瓦解。换句话说,当一种经济结构达到一种制度形式安排的极限,对现行社会关系集合的最基本层面提出挑战甚至是予以废除时,这类危机便发生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该定义有些类似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机危机”这个概念。但它增加了某些规定和要求,以防止我们把每一次危机,甚至是最简单的短期危机都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终极危机。
在纯粹回顾性的分析中,比如对有关封建主义的分析,我们很容易识别这第五个层面上的危机。但在前瞻性的分析中,这个问题就要复杂的多。我们如何确定制度形式的当前限制形成了对生产模式机制不可逆转的阻塞呢?如若终极危机真的发生了,仅对资本主义矛盾性质作一个抽象的证明是不够的,还要表明这些矛盾不可能通过更改现存制度形式或出现新制度形式而予以克服,甚至是暂时地克服都不可能。
对此,分析者必须证明两点:(1)不存在可能的社会关系重组来引导一个可行的发展模式。(2)在所有的可能性中,社会发展的可能趋势以及社会政治冲突的性质阻拦了导致新积累体制的制度形式的重组。由于这两项任务都不可能完成,所以这种类型的危机是不相关的。但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它是有益的。